寒冰 发表于 2011/10/13 23:01

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取缔最影响兴宁形象的做法〉

我是个贫民也是无车人士而建议,那就是兴宁交警大队有几辆录像车,长期伏在树林下屋角里、搞不清楚不明白的录像、这都是他们单位搞创收,而严重影响整个兴宁的形象,所有经过兴宁境内的车辆到了81公里就会有罚款单,希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要有长远眼光,不要短期利益作为,允许小单位胡作非为、而影响到整个兴宁。

石头剪刀布 发表于 2011/10/14 00:00

{:5_311:}

好帖,顶上去。

by2011 发表于 2011/10/14 00:09

十分中听!顶顶顶

aimin 发表于 2011/10/14 00:23

支持楼主

xiao@qiang 发表于 2011/10/14 00:33

好帖,顶上去

小牛队 发表于 2011/10/14 00:36

你不犯规拍了也没用,还是管好自己先

土滑里 发表于 2011/10/14 00:49

李丢猪唔食狗唔嚼的东西(借用交警大楼3楼某干警对同事的原话),看来不仅仅老百姓有这样的看法。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10/14 01:10

我们家去年接受了七八张啊,好惨!顶一下!

新东丰集团 发表于 2011/10/14 09:53

这是好吃懒做的表现。

光顶 发表于 2011/10/14 10:14

没见过不吃屎的狗。

好东东 发表于 2011/10/14 10:22

要取缔.....

cdz 发表于 2011/10/14 10:27

好帖,顶上去。

随风而至 发表于 2011/10/14 11:46

没有车,没感觉。不过觉得倒是开车不要太快的好。

嘉应客家人 发表于 2011/10/14 12:02

李丢猪唔食狗唔嚼的东西

比做绝古老还恶老。

嘉应客家人 发表于 2011/10/14 12:02

李丢猪唔食狗唔嚼的东西

比做绝古老还恶老。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10/14 12:02

我是个贫民也是无车人士而建议,那就是兴宁交警大队有几辆录像车,长期伏在树林下屋角里、搞不清楚不明白的 ...
寒冰 发表于 2011/10/13 23:01


    支持

嘉应客家人 发表于 2011/10/14 12:02

李丢猪唔食狗唔嚼的东西

比做绝古老还恶老。

Y建兴 发表于 2011/10/14 12:11

李丢猪唔食狗唔嚼的东西

比做绝古老还恶老。
嘉应客家人 发表于 2011/10/14 12:02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土滑里 发表于 2011/10/14 12:21

李丢猪唔食狗唔嚼的东西

比做绝古老还恶老。
嘉应客家人 发表于 2011/10/14 12:02


    顶!!!!!!!!!!!!!!!!!!!!!!!!!!!!!!!1

烦人 发表于 2011/10/14 14:50

世道变了。
都金钱化了

大声古 发表于 2011/10/14 15:19

竟然有这样的帖,要求交警不管交通!
坚决支持交警。有摄像都有很多人违章。不管,任车开,那不知道要撞死多少无辜的人!
你不违法怕执法什么!

NB74110 发表于 2011/10/14 18:14

你执法为什么要像贼一样?你爹是维啊?

NB74110 发表于 2011/10/14 18:15

你爹娘是贼啊?

白天黑夜 发表于 2011/10/14 18:32

拍摄是可以,但要光明正大的来拍,要按规定来进行拍摄,而不是为了“钱”而拍!

乔木 发表于 2011/10/14 19:31

不会取消的,取消了我们交警仅靠工资怎么去打100、200元的麻将,要取消的话就全市各单位创收项目也要统一取消,我们才平衡。

土滑里 发表于 2011/10/14 19:43

528我就觉得乔木的发言相当有水平。

cmsj 发表于 2011/10/14 22:08

建议 大家喝完的空酒瓶扔到猪狗放车的地方.这是"布衣"们最好的抗议方法.

水电工 发表于 2011/10/14 22:57

竟然有这样的帖,要求交警不管交通!
坚决支持交警。有摄像都有很多人违章。不管,任车开,那不知道要撞死 ...
大声古 发表于 2011/10/14 15:19


    顶一下!兴宁城肚里的交通本来就比较乱了,红绿灯电子眼又少,车祸事故经常发生,应该加大力度增加踩点范围内,就怕有些人会办公事做私事

121362 发表于 2011/10/15 20:06

如果超过时速八十公里才会罚?个人认为算合理啦!

若愚 发表于 2011/10/15 22:50

支持顶上去 ,还有经常在街上偷拍的

笑多了会怀孕 发表于 2011/10/15 22:59

定一个,打倒偷拍的土匪。

齐昌公馆 发表于 2011/10/16 09:27

我车技这么烂我都没收过罚单,只能说是你们渣咯。(PS我驾龄4年)

xnzxl 发表于 2011/10/16 11:06

{:5_307:}{:5_307:}好贴顶上去.支持楼主.

他乡的兴宁人 发表于 2011/10/17 18:20

顶起来。。。。。。。。。。

最后的懒虫 发表于 2011/10/17 20:04

2011-08-03 [揭阳]汕揭高速公路39KM+100M处(揭阳往汕头方向)20019 详情    缴费
2011-06-02 [梅州]国道G205线梅州市五华县华城段15028 详情    缴费
2011-04-10 [梅州]国道G205线兴宁市永和段15028 详情    缴费
2011-03-10 [揭阳]广东省揭阳市汕梅高速公路20029 详情    缴费
2011-01-22 [河源]广东省河源市龙源温泉测速点15019 详情    缴费
2011-01-21 [河源]广东省河源市梅河高速西行149KM+600M20020 详情    缴费
2010-12-18 [揭阳]广东省揭阳市省道S335线(樟公线)15029 详情    缴费
2010-11-21 [潮州]潮州市潮枫路


2010-10-03 [梅州]国道G205线兴宁市径南段15028 详情    缴费
2010-09-28 [梅州]国道G205线兴宁市径南段15028 详情    缴费
2010-09-27 [梅州]国道G205线兴宁市永和段
现在都不走国道了,靠,一年3000+罚单

最后的懒虫 发表于 2011/10/17 20:06

每天来顶一下.....

相忘江湖 发表于 2011/10/17 20:50

这种情况我也在一个地方看过好多次。

cfl196788 发表于 2011/10/17 20:58

你不犯规拍了也没用,还是管好自己先

冤枉艹过当 发表于 2011/10/17 21:23

十分得胜,挨都搞老三张罚款单溜,上次就公安局改变超速50%,唔低酿里搞噶。

我是百事通 发表于 2011/10/18 21:04

公安内部的也照罚。但建议要在比较常出事故的地段拍摄,而不是在直线、没多少行人的空旷公路上偷偷的拍。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cgs 发表于 2011/10/19 19:24

DDM KK   顶

看清人 发表于 2011/10/26 15:45

是40-60公里时速,不是81.

骄子 发表于 2011/10/26 17:25

电子眼是兴宁公安交警的印钞机.若你是领导会如何处理?

客哥哥 发表于 2011/10/26 17:39

不能取消,取消了的话我们吃喝嫖赌的经济来源哪里找去?谁敢取消的话我跟他就急,奶奶的熊

maitong 发表于 2011/10/26 18:04

不能取消,取消了的话我们吃喝嫖赌的经济来源哪里找去?谁敢取消的话我跟他就急,奶奶的熊
客哥哥 发表于 2011/10/26 17:39


    你小子说话有点意思啊!比我家小张幽默。

茹烟125 发表于 2011/10/26 18:11

李丢猪唔食狗唔嚼的东西,是兴宁的一大怪象。

sunman 发表于 2011/10/26 20:37

:victory::victory::victory:

323121219 发表于 2011/10/27 05:37

比土匪还土匪

磊磊 发表于 2011/10/27 06:27

李丢猪唔食狗唔嚼的东西

zcbq 发表于 2011/10/27 08:23

五华,龙川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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