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说 发表于 2011/10/27 10:23

开车太快对他人、自己不安全,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就怪交警执法。难道没有交警执法就可以开快车了吗?所以首先自己应该先检查自己,否则哪个部门可以罚你款?

城南C 发表于 2011/11/26 11:41

:dizzy:有太多这样的事了,见怪不怪了。

错错错 发表于 2011/11/27 01:25

如果你是交警也会这么做

曾大海 发表于 2011/11/27 06:57

如果交通罚款真正做到交通警察只有裁判权,没有收款权;涉嫌违反交通法则的人士交纳罚款只能通过银行渠道,一旦发现交通警察收受当事人的现款,掌握证据无条件将该警员开除公职发回原籍务农或者待业。
对交通警察每个警员配备带有GPS、自动录音、录象的便携仪器。要求全国所有交通警察上班的打卡的同时,快速上传该仪器所记录的该警员前一天24小时所有活动记录。这些数据全部集中存储在中国交通警察云储存区。
活动记录包括处理事件的详细情况,把相应的处理法则细化,公式化,一旦交通警察徇私舞弊,输入进去后,马上自动向中国公安部督察部门发出某警员涉嫌违规的信息。
督察部门上班后,立即对自动化管理识别系统上传过来的警员违规信息进行分组审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轻重不同,进行短信通知纠正、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所在公安督察部门纠察、公安部直接立案调查等各级响应。
一旦全国交通警察系统采取并落实这样的管理措施,估计交通警察有一段时间会跟某些清水衙门一样,“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谁也不愿意去上路拦车,更不愿意买什么监控设备去阴人家。买设备的经费还不如省下来增加大伙的工资支出呢!
到那个时候,又要采取严厉的考核管理制度,强制驱赶基层的交通警察去上路值勤啦!
估计那时候找关系走后门调离交通警察部门的人大有人在了。

曾大海 发表于 2011/11/27 07:13

建议中国未来的公民身份证也增加GPS、录音、录象、求救信号发送功能。
国家中央层面组建宪法部队,直接归属全国人大和全国法律委员会管理调动。配备武装直升飞机和MP5冲锋枪。
公民应该随时携带宪法本子和身份证。遇到执法部门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暴力部门压迫,比如被强拆,无证据被逮捕,无故被执法部门殴打等情况,应该拿出宪法本子并大声警告对方执法部门: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你们的一切行为将被录音,录象,并上传到国家公民保护数据库。
如果执法部门还顾若罔闻,继续侵犯,公民应该马上启动身份证上的求救按钮,宪法部队接到信息立即出动并联系当地驻军协助包围该执法队伍,将其解除武装。并立案调查。
国家公民信息中心还自动跟踪每个公民的身份证信息,如果某公民身份证信息无故消失,立即责成当地公安机关侦察,公安部派出督察专员全程跟踪,并审核案件调查结果。确保公民的死亡是正常死亡。排除非正常死亡被掩盖的可能。

曾大海 发表于 2011/11/27 07:22

宪法部队应该严格实行特工化管理。执法时不露出面孔,每个宪法部队成员信息严格保密,甚至对自己家人也不得透露。每个部队成员公开身份可以是公司职员,老板,可以是学校老师,可以是普通公务员,可以是普通工人、农民。实行轮换制度。轮换到自己,可以对外宣称是出差,出门,做生意去了,实在不行就说旅游去了。
他们每个人的身份信息只有全国人大委员长和军委几个常委以及部队本身负责首长知道。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知道。

兴宁第一水军 发表于 2011/11/2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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