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6 16:40

评论:陈建新外伤死亡一事

本人曾经在医院上过班,对医院一些情况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关于陈建新的事情,听朋友说起。我是这样理解的。
斯人已逝,深表同情与哀悼,愿天堂的他平安。先不要论谁是谁非,中国这样的社会,是绝对不公正、不公平、任意践踏人权的社会,
我等底层大众为鱼肉,国家上层人物为刀俎,抗争必须付出极高的成本也未必有成效,所以有条件的人都移民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去了。
所以,陈建新的事情在这有特色的乱七八糟的社会发生,是防不胜防的,原因如下:
1、中国体制,国家对医疗卫生教育投入极少,而对外国灾难捐款、买他国债券极为大方,中国zf够SB和BT!于是医院必须自负盈亏,但是,医院领导把兴趣放在基建上捞钱,职工福利待遇自然很差,工作积极性提不起来,又累又没钱;再加上下半夜来的外伤病人绝大部分都是社会“操光鬼”,医务人员对这些人是深恶痛绝的,恨不得些人死光光;操光鬼经常免费看病后扬长而去,以前我在人民医院经常碰到这些渣滓,一大帮人,吵吵嚷嚷,一点教养都没有,我杀了他们的想法是非常强烈的!
2、家属医疗知识缺乏,以为“开始好好的,以后出现问题就是医院造成的”。严重的外伤病人,脑损伤特别是脑干损伤或脑疝形成,是很致命的,刚开始表现可能“还是好好的”,陈建新第一次头颅CT表现为前颅窝底多处粉碎性骨折,脑肿胀、颅内少许出血,这时候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迟发性颅内出血可能性是很大的,相隔几个钟头左侧硬膜外大血肿致脑疝形成就是明证。
3、医生被医疗事故、纠纷弄怕了,搞得神经兮兮的。人民医院医生人人自危,医院没有作为坚实的后盾,一旦出现事情拿医生是问,所以医生本着明哲保身的态度去处理一切医疗事务,病人病情加重首先想到的是转院,“甩掉烫手的山芋”。陈建新这个情况,出血那么多、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必须马上手术,跟家属说明情况,不立刻做手术生命危在旦夕,做下去有生的希望但可能是植物人甚至是死亡,要家属做出选择,如果家属执意转院,那就没办法了,医生也已经尽职。不但医患关系严峻,医生与院领导关系也是处于“水深火热”的,医生背腹受敌,所以不能对医生苛责太多!要怪要恨就怨生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家。
4、黄塘医院摆臭架子。电话打过去,半个钟头后才回复没有车;等兴宁医院准备好车的时候,黄塘救护车才慢蹭蹭地来到兴宁,说实在话是延误了病情。家属哪里敢去梅州黄塘闹事?
5、医改、教改,中国无论实行什么改革都是失败的。唯有改变中国政治体制,中国才有希望,百废待兴啊!!

斗鱼 发表于 2011/11/16 18:48

支持!!!!

煤油灯 发表于 2011/11/16 18:55

有道理。

xingningw 发表于 2011/11/16 19:09


水深啊

QD021111 发表于 2011/11/16 19:39

此人应该是人民医院的托,从他的注册时间可以看出他是专门了这事才注册的ID,从他的评论来看,人民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你们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

沧桑岁月 发表于 2011/11/16 19:53

这个代言人水平还是极高的。把一切责任推给独裁政府。改变政治体制不就是推翻独裁吗?做梦吧?

欢喜666 发表于 2011/11/16 20:03

强烈
支持楼主!!!!!!!!!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6 20:03

{:5_296:}

浪人情哥1 发表于 2011/11/16 20:10

现在人都死了说什么也没有用。

真爱是涩味 发表于 2011/11/16 20:13

我第一时间就看到那个原帖了,不敢跟啊!我只求真相!
一、摩托车上跌到十分凶,开的是有多快啊?
二、三光半夜开摩托,你是卖猪肉的吗?还是其它特殊行业?!
三、楼下说吧!

所有的话都是偏向自己一方时,谁都知道怎么回事!但是你说医院责任,他说体制问题,谁又不是拣软的捏??

泥娃子 发表于 2011/11/16 21:19

言之有理,深更半夜一般人谁还敢在街上逛啊,,,,,

胖大海 发表于 2011/11/16 21:24

N年前,某副市长一远房亲戚晚上12点吃夜宵,被一歹徒误砍伤脚筋,付市长过问此事,公安局局长说:市长啊,正常人谁三更半夜出来吃夜宵?早就休息了。

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晚上十点后别出门,兴宁很乱,出了事情,警察没空,医生没空。

古齐昌人 发表于 2011/11/16 21:31

N年前,某副市长一远房亲戚晚上12点吃夜宵,被一歹徒误砍伤脚筋,付市长过问此事,公安局局长说:市长啊,正 ...
胖大海 发表于 2011/11/16 21:24


   说得好

大山中来 发表于 2011/11/16 21:40

对这件事,医患双方我都同情,我不了解情况,不想在这里评论。
按中国目前的体制,大家都是弱势群体,有地位与无地位的,有钱的与没钱的,有权的与没权的,人人都自危.但不管什
么样的社会体制里,这个我们由不得自己,但我们要操守好职业道德,作为医生,救死扶伤是自己的天职,你真心对待病人,时时刻刻为病人和家属着想,你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大家都能看得到、感受到的。
对待“后半夜”的病人,无理由深恶痛绝,那是人家的素质,好人、坏人都是病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他善后的事情相信医院会处理,但因为看不惯而冷言冷语、态度冷漠,这始终会付出代价的。

xnszf2011 发表于 2011/11/16 21:40

说得有一定道理,但是兴宁人民医院的一些医生是没点医德,这也是事实。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6 21:41

N年前,某副市长一远房亲戚晚上12点吃夜宵,被一歹徒误砍伤脚筋,付市长过问此事,公安局局长说:市长啊,正 ...
胖大海 发表于 2011/11/16 21:24


    谁说的,照他MD说法晚上12点过后在街上的就是不正常的人啦,这鸟毛局长敢跟这性无能屎长这样说,。。。。

曾大海 发表于 2011/11/16 21:43

LZ说的也是实情,可是不要忘记了,躺在你医生面前的,哪怕是你战场上的敌人,只要他放下武器,你也有责任去挽救他的生命。这个是每个医生都宣过誓的。

wq2668 发表于 2011/11/16 21:50

此人应该是人民医院的托,从他的注册时间可以看出他是专门了这事才注册的ID,从他的评论来看,人民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你们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

3325322 发表于 2011/11/16 21:57

兴宁的医院就是那么不公平!
他妈的狗日养的,试问你们宰的百姓的钱.拿的国家的薪水,这么知名的医院.却养的那么多废物.没素质.没文化.没有医疗技术.更没有医德。请问:你们跟所谓“败类”“畜生”有什么不同?

3325322 发表于 2011/11/16 21:59

楼主应该把证据好好掌握发到微博把这些败类告诉全中国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1/11/16 22:21

{:5_297:}

蝎子 发表于 2011/11/16 22:38

兴宁的医院就是那么不公平!
他妈的狗日养的,试问你们宰的百姓的钱.拿的国家的薪水,这么知名的医院.却 ...
3325322 发表于 2011/11/16 21:57


    不是兴宁,是全国,但也不要太大范围,其实还是有好的医生的。

老将军 发表于 2011/11/16 22:44

我看现在是中国社会出了问题!各行各业,包括全国各族人民,一切以金钱为中心,当官的想方设法捞钱,医生想方设法捞钱,警察也想方设法捞钱……反正能捞的就捞,不能捞的就去烧杀抢掠……,老百姓希望的公平、正义不知在那里找。

hexuandong 发表于 2011/11/16 22:46

"兴宁的医院就是那么不公平!
他妈的狗日养的,试问你们宰的百姓的钱.拿的国家的薪水,这么知名的医院.却养的那么多废物.没素质.没文化.没有医疗技术.更没有医德。请问:你们跟所谓“败类”“畜生”有什么不同?"
当医生的从来就没拿过国家的薪水,国家也从来不给医院任何经费,医生的工资从来就是自己一分一分赚的

伙头军 发表于 2011/11/16 22:47

就拿转院不派车的事情说,医院就不对了,
黄塘派车来,再回去也起码是一个半小时的事情了,
而人民医院护送过去也就40--50分钟时间,
起码为手术赢得宝贵时间。
救人高过一切,不应该条条框框约束着。

hexuandong 发表于 2011/11/16 22:49

所有的救护车都是卫生局管的,医院不能指派任何一辆车的

幸运☆星 发表于 2011/11/16 22:50

支持楼主!!!!!!!!!

道济 发表于 2011/11/16 22:51

兴宁人民医院的医术和医德的确不敢恭维!

幸运☆星 发表于 2011/11/16 23:05

医生就应该有医德之心,

改变现实 发表于 2011/11/16 23:16

支持,要明白经过才发表啊

改变现实 发表于 2011/11/16 23:16

乱说就不好了

问你呢 发表于 2011/11/16 23:28

本人曾经在医院上过班,对医院一些情况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关于陈建新的事情,听朋友说起。我是这样理解的。 ...
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6 16:40


    ????????????

问你呢 发表于 2011/11/16 23:30

就拿转院不派车的事情说,医院就不对了,
黄塘派车来,再回去也起码是一个半小时的事情了,
而人民医院护 ...
伙头军 发表于 2011/11/16 22:47


    定

实说 发表于 2011/11/16 23:43

实话实说,据本人了解,这件事故人民医院是负全责的。

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6 23:49

中国超级畸形社会,一党一把手说了算,大部分政策都不是民意所决定的,超典型的就是“计划生育”,结扎、上环等这些非人道剥夺生育权的行为怎么会在计划生育30年后依然不改……结束一D专政,真正实行多党联合执政、三权分立制度,中国才会真正有救,人民才会自由并享受民主;完善法律法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不是现在被强势的人玩弄于鼓掌之中。我推测中国政治体制是这样改变的:民愤难平积聚到某个爆发点→gcd内部分裂组党→各方呼声奇高→政治协商并着手组党建国→然后磕磕碰碰走上西方式民主→欧美发达国家对中国刮目相看→---------→→。
总之,到了那个社会,这些咄咄怪事不会那么频繁上演,一切都是“找我的律师”真正依法办事。
医患关系紧张、社会深层次的矛盾都因政治体制而起,根除这个原发肿瘤才是最迫切的!!

一个人走 发表于 2011/11/16 23:57

医生就应该有医德之心,
幸运☆星 发表于 2011/11/16 23:05


    没有医得之心,就不配做医生。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7 00:11

凭什么要求医生必须要有医德?你们自己有没有道德底线,先拿镜子照照自己。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7 00:14

中国超级畸形社会,一党一把手说了算,大部分政策都不是民意所决定的,超典型的就是“计划生育”,结扎、上 ...
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6 23:49


    唯一的办法就是移民到越南,越南是民选政府。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7 00:16

社会风气的败坏跟那些炒房的社会渣滓息息相关,528就混杂了不少炒房的渣滓,不要以为自己炒房赚了点钱就沾沾自喜,哪天暴尸街头,没人给你收尸。

平安是福 发表于 2011/11/17 00:24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说什么也不能开脱他们的罪过!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7 00:29



大家对医院不满,首先要针对一把手。

1143824510 发表于 2011/11/17 00:31

看了楼主的说辞,他被托的水平也不低。危重病人应该第一时间抢救,难道开颅兴宁 人民医院都做不了么?你们的主任在哪里?你们的院长在哪里?连这样的病人都要送黄塘医院?要摘掉兴宁人民市医院的牌子了。想想看,抢救病人是争分夺秒的,兴宁到梅县50多公里,难道兴宁人民医院就没有救护车吗?非得要黄塘医院派车来吗?浪费了多少宝贵的抢救时间啊,这是在救人吗?是在谋杀。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7 00:31

大家对医院不满,首先要针对一把手。黄塘医院现在为什么水平比较高,人才比较多,主要原因是因为在任院长对人才重视,让医生能够安心钻研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八冷肚 发表于 2011/11/17 00:53

楼上说得很好,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卫生局应该好好反省,怎样才是人们心目中的人民医院!!!!!!!!!

323121219 发表于 2011/11/17 00:54

人民医院的医生素质确实不行

litf288 发表于 2011/11/17 02:51

N年前,某副市长一远房亲戚晚上12点吃夜宵,被一歹徒误砍伤脚筋,付市长过问此事,公安局局长说:市长啊,正 ...
胖大海 发表于 2011/11/16 21:24


    精辟

建设者 发表于 2011/11/17 02:54

做人得懂得做人的道理,一句话医生就得有“救死扶伤” 的精神。现在的社会变质了,现在不管你做什么第一就是要与钱挂钩,不管你有没有这个能力或者你伤的重不重,会不会死人,总之没钱就不好商量

刮凿 发表于 2011/11/17 03:56

楼主一定是医院的托

曾大海 发表于 2011/11/17 07:16

错误不能用另外一个错误来掩饰。勇于站出来承担责任才是真男子汉!

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7 07:38

错误不能用另外一个错误来掩饰。勇于站出来承担责任才是真男子汉!
曾大海 发表于 2011/11/17 07:16


    在中国这个有特色的社会里,绝不是“1+1=2”那么简单。你承认错误?好的,以后医闹接踵而来,医院不是提款机。须知疾病是人类面对的艰难命题,你能打包票“包医百病”?改革医院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方为上策,比如成立医院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院长,互相监督,提高医务人员福利待遇、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医疗技术才有进步、发展,医患关系才会“和谐”(最厌恶“和谐”两字,被gcd搞坏了,还有“科学发展观”等字眼)。归根结底,还是体制问题,万恶深重的社会,怪不得晚清-民国时期会掀起腥风血雨并暗杀成风,如果中国拥有“徐锡麟、秋瑾”等勇士,我就不信gcd不会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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