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无痕 发表于 2013/1/1 22:32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精卫 发表于 2013/1/1 22:49

真真三八

曾大海 发表于 2013/1/1 23:59

网络虚幻,但大家还是别忘了互相尊重人格吧!38兄,别忘了“无欲则刚”。关于城南拆迁,我还是那句话:如果只赔偿建筑物和家俱折价(见穷教师的《赔偿价格表》),那么绝对不接受。因为那样意味着拆迁户要自掏腰包补差价才能在城里买到同样面积商品房。个人估计,不可能这么苛刻。应该还有其它补偿政策。我强烈建议双方把正凭实据发上来。前几天有人把拆迁方案发上来,可惜被揉得一团糟,上面貌似沾了不少鸡屎,实在看不清。在这种情况下,我无办法作任何评论。再次呼吁各方把方案发上来,让大家掌握真实情况,才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

zyq138 发表于 2013/1/2 00:36

这帖又是带恐吓的。意思是别跟政府做对,不然没好下场。此人不是好鸟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3/1/1 00:27 也许是,但发展机遇往稍纵即逝的

zyq138 发表于 2013/1/2 00:36

这帖又是带恐吓的。意思是别跟政府做对,不然没好下场。此人不是好鸟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3/1/1 00:27 也许是,但发展机遇往往稍纵即逝的

大波 发表于 2013/1/2 00:47

不知楼主是真是假,但当时东风段征地拆迁阻力很大是真的,至使文化广场、体育公园建设滞后多年,该地段的繁华也就被滞后几年或有几点可惜和遗憾吧!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3/1/2 01:18

大海兄,不知道你有没有留意补偿中的争论集中在A区,A区是高档住宅需要差价补偿的,B区电梯装修房1:1置换(好像不用补差价,如果是这样的标准,大大高于房地产市场补偿标准了)。拆迁户对于B区好像就看不上了,没有人讨论。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3/1/2 01:22

;P楼主的故事我早就听过,没有想到是你,调回来你就别想了。

一个人走 发表于 2013/1/2 08:14

兄弟你太可怜了。

一个人走 发表于 2013/1/2 08:18

呵呵,楼主真是精神可佳啊,刚刚发表了《我们被陈书记、谢市长感动得哭了 》一帖,在帖中充当什么样的角色 ...
和平鸽 发表于 2013/1/1 11:32


    哈哈。   火眼!!!{:5_282:}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3/1/2 10:04

希望楼主努力能实现梦想!

大巷角 发表于 2013/1/2 12:19

楼猪真是能说会道呀,写作能力也强,可以应聘政府的网络宣传员一职。政府编制紧张,暂时先做临时工吧。

兴宁38 发表于 2013/1/2 12:30

希望楼主努力能实现梦想!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3/1/2 10:04


    谢谢!刚开始不了解你,后来发现你挺厚道的,祝你好运!

兴宁38 发表于 2013/1/2 12:31

楼猪真是能说会道呀,写作能力也强,可以应聘政府的网络宣传员一职。政府编制紧张,暂时先做临时工吧。
大巷角 发表于 2013/1/2 12:19


    呵呵,希望真有一天梦想成真,谢谢先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3/1/2 13:04

谢谢!你是个人才,有一天你会有所作为!

Discovery 发表于 2013/1/2 14:45

网络虚幻,但大家还是别忘了互相尊重人格吧!38兄,别忘了“无欲则刚”。关于城南拆迁,我还是那句话:如果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3/1/1 23:59


    城南的征收安置方案,12月20日已经公布出来了,但遗憾的是在A8发不出来,你可在网上搜索

兴宁A8 发表于 2013/1/2 15:22

城南的征收安置方案,12月20日已经公布出来了,但遗憾的是在A8发不出来,你可在网上搜索
Discovery 发表于 2013/1/2 14:45


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房屋决定的公告

关于印发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城南房屋决定的公告

关于印发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城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新闻早已发布,你重复又重复地发布,这是不允许的!

王牌部队 发表于 2013/1/2 17:01

大海兄,不知道你有没有留意补偿中的争论集中在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A区是高档住宅需要差价补偿的,B区电梯装修房1:1置换( ...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3/1/2 01: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请睁大眼睛看看!为什么重点讨论!不要比人背井离乡啊!

王牌部队 发表于 2013/1/2 17:02

字打错了,不要逼人背井离乡啊!

王牌部队 发表于 2013/1/2 17:16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混食等死 发表于 2013/1/2 19:05

楼主杜撰这个所谓的“自身经历”,无非想表达两点:1、拆迁的好处。2、唱反调没好下场,如果是公职人员就更加危险,迟早和文中的“我”一样,被找到把柄开除公职。

ywd1129 发表于 2013/1/2 19:11

楼主身份瞬息万变,一会儿公职人员,一会儿在外乡贤,俨然一跳梁小丑,实在可笑至极!

ywd1129 发表于 2013/1/2 19:11

楼主身份瞬息万变,一会儿公职人员,一会儿在外乡贤,俨然一跳梁小丑,实在可笑至极!
超级恶心

ywd1129 发表于 2013/1/2 19:13

此人如果在政府部门必定祸害百姓

ywd1129 发表于 2013/1/2 19:15

陈书记此人不可用也,狡诈之徒

ywd1129 发表于 2013/1/2 19:32

可笑的是我一发贴你就来跟,而你发贴我看都不看,这是为什么呢,想不想跟我一样当名人呢,努力吧!
...
兴宁38 发表于 2013/1/1 12:27


    你这样的人渣想出名太简单了,我宰条狗,你去告我杀了你儿子,然后让医院给你做亲子鉴定,结果医院证明这狗的确是你儿子,那你在世界出名了

ywd1129 发表于 2013/1/2 21:43

你个人渣

黄华华兄弟 发表于 2013/1/2 22:22

我跟你互换如何,高中数学教师,反正你也是教师出身的不是?

ylsf 发表于 2013/1/2 23:08

陈书记怎么会用上这样一个人,感觉这个人有点不正常?????????:Q

兴宁38 发表于 2013/1/2 23:15

我跟你互换如何,高中数学教师,反正你也是教师出身的不是?
黄华华兄弟 发表于 2013/1/2 22:22


我才不想当老师,老师的待遇虽然不错,但做老师以后,人会变酸,环境造就人

兴宁38 发表于 2013/1/2 23:19

陈书记怎么会用上这样一个人,感觉这个人有点不正常?????????
ylsf 发表于 2013/1/2 23:08


小声点,不要让陈书记听见,万一他真把我调回来就死定了,跟你呆一个地方我会疯的

红尘滚滚 发表于 2013/1/2 23:36

好马不吃回头草

ylsf 发表于 2013/1/2 23:41

小声点,不要让陈书记听见,万一他真把我调回来就死定了,跟你呆一个地方我会疯的
兴宁38 发表于 2013/1/2 23:19


    你本来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个短路货,还装什么装,真难为某些领导,怎么会找一个这样的人来代言。

ywd1129 发表于 2013/1/3 00:10

我才不想当老师,老师的待遇虽然不错,但做老师以后,人会变酸,环境造就人
兴宁38 发表于 2013/1/2 23:15


   
   你这样的人渣想出名太简单了,我宰条狗,你去告我杀了你儿子,然后让医院给你做亲子鉴定,结果医院证明这狗的确是你儿子,那你在世界出名了

恨狗2 发表于 2013/1/3 15:58

你这样的人渣想出名太简单了,我宰条狗,你去告我杀了你儿子,然后让医院给你做亲子鉴定,结 ...
ywd1129 发表于 2013/1/3 00:10


    原来如此

土滑里 发表于 2013/1/4 10:51

这样的金脑盖怎么可能跟狗比呢?

恨狗骂狗的人都是人渣!

黄华华兄弟 发表于 2013/1/4 11:24

我才不想当老师,老师的待遇虽然不错,但做老师以后,人会变酸,环境造就人
兴宁38 发表于 2013/1/2 23:15


    我劝你还是别回来的好,迟早被人打死啊!

路见不平2012 发表于 2013/1/4 11:33

兴宁上班工资低,没有意思!!!!回来你就会后悔的!!!!!

方便冇也? 发表于 2013/1/4 12:35

:lol:lol啊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

紫色早晨 发表于 2013/1/4 16:30

路过,看贴,无言!

allen0753 发表于 2013/1/4 19:32

不知情,进来路过一下。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恢复我的公职,有多少人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