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博士 发表于 2013/1/21 22:29

回家几天,南部新城见闻!

同学结婚,前几天回家了,跟左邻右舍的聊了下。感觉南部新城的进度确实是遇到瓶颈了,还要很大一部分没有拆迁,这些都是比较难拆的了,数量大的几乎可以把之前签字的数量忽略不计,拆迁还没有真正的开始,我本人早上散步的时候亲自去了明珠加油站那里的店铺拆迁,写着拆字的只有十间,里面的东西都搬走了,其他的没有动静,估计只有这十家拆签字拆迁,其他的没有。再看看科技中心的那个安置A区,顺便摘菜的时候去了那看看,远处只有一个钻桩机在那竖立着,周围没有多少钻出来的泥土,估计是摆设用的,再来说说那里涉及拆迁的房屋,跟他们聊了下,一共二十几户,签字丈量的只有7户不到,村干部和镇干部每天都来做思想工作,但是结果都是一样,好像当年鬼子进村一样,大家不是把门关了,就是走开。
最后来讲讲拆迁补偿,我所见闻的,也不一定是正确的,城南明珠加油站那里的店铺补偿大概是,地皮一万二,二楼以上的大概是几百块一平米,一个五层楼地皮大概在60平方的补偿价格大约在一百五十万,看起来很高,但是你现在想买附近的地皮,你有钱也很难买到,拿补偿费去建一模一样的店铺,现在可能建不出来。不是店铺的房屋补偿,地皮价格大概在一千九上下,构筑物补偿也就是600-800补偿,所以加起来补偿是1:1置换。换句话说是现在住的换的是毛坯房。再说祖屋赔偿:地皮价格没有,不知道是从地面到三米高处算一次,以三米高处为起点再往上有2.4米的算二层,所以祖屋比较高的就是1:2置换,只限祖屋。
大概就是这样,欢迎讨论

新的开始 发表于 2013/1/21 23:55

:L:L:'(:Q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00:03

最主要还是政府那边,不要动不动就把帽子扣在百姓头上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00:05

当然也是有些个别拆迁户是漫天要价的,只是个别,不像当官的,几乎都是贪官。

老吴 发表于 2013/1/22 03:25

理解很准确,只置换毛坯房有谁会愿意呢

allen0753 发表于 2013/1/22 09:35

眼见为实。新闻很多时候是不是真实的反映出来的。

如花 发表于 2013/1/22 09:37

征头牛补只鸡,猪肉卖出白菜价!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0:07

个人觉得今天混乱的局面有很多是那些虚假的信息混淆起来的,像老游啊,长江黄河啊这类的人,没有让大家知道一个真实的现象,永远让百姓蒙在鼓里,一个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还让问题更复杂化。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1/22 10:10

呵呵,拆迁工作人员的伎俩。到甲家就说乙家已签了,只剩你家没有签;到乙家就说甲家已签了,只剩你家没有签。后来两家一联系,才知其实两家都还没有签。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0:11

他们才是南部新城的绊脚石,老鼠屎。让拆迁户得不到正确的信息,老是在虚夸政策,老百姓又觉得自己没有这样好,政府扯人杀,搞到抵触情绪是十分的大,现在连门都不让进了,老游同志,你不要说拆了99%,别睁眼说瞎话哦,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1:12

某某博士,又有一段时间不见了,是到司法机关被教育一下了吧。听其言,真是一个无赖本性,唯恐天下不乱,私私问一下,你真真知道的有多少?你为兴宁做了哪些贡献,你为城南做了哪些贡献。观其文,犹如吃了一只苍蝇让人恶心,犹如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真让人无语了。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1:20

事情要调查清楚,不要道听途说、以偏概全,甚至张冠李戴,有散布谣言之嫌疑。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1:36

目前,签约和拆迁指的是兴宁欧尚购物中心项目的涉及房屋拆迁签约情况及拆迁进度,了解清楚了,再来发表言论,否则就别随意辱没自己的人格了。louzhu,Doyouunderstant?

心蓝 发表于 2013/1/22 11:38

Q博士,就一个乱咬人的猪头。不懂,没文化又在这里发表鸟的高见,一段话写出来,文理不通,真是丢人,真是托衰人。天天在这里装B,真受不了!!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2:29

事情要调查清楚,不要道听途说、以偏概全,甚至张冠李戴,有散布谣言之嫌疑。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1:20


   那你说安置房文星村郭屋同意拆迁的有多少?老游同志我说的拆迁价格不正确的话你可以说出来,是高了还是低了,我都说这些都是我听拆迁户说的,有事好好说嘛,人家说几句话就说人家去司法局坐啊里,难道司法局是你家开的,你叫人家去就去的,这样说还有什么法律可谈呢,我最后都说了这些都是我听来的,不正确指出来吗,我说拆迁价格是1900,你说不是,是19000一方,那拆迁户感谢你哦是不是,你是政府人员,知道的比我们清楚,那你说具体多少你说出来,叫你说你又不说,我说了,你又说我散布谣言,抓我进司法局,哎。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你只有当阉人的份了。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2:34

Q博士,就一个乱咬人的猪头。不懂,没文化又在这里发表鸟的高见,一段话写出来,文理不通,真是丢人,真是托 ...
心蓝 发表于 2013/1/22 11:38


    弱弱的请问你什么学校毕业的?你按有文化写份出来让大家看看。你脑子的墨水多,如滚滚长江黄河,你的文章应该是老年人便秘的福音,因为他们看了是一屎额成。

1133 发表于 2013/1/22 12:41

不看更多字眼,只看到二楼以上几百元一平米,如果现在我房价回归十年前的1000一平米,倒是合理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2:48

目前,签约和拆迁指的是兴宁欧尚购物中心项目的涉及房屋拆迁签约情况及拆迁进度,了解清楚了,再来发表言论 ...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1:36


   老游同志,你有没有看懂我的文章,在明珠加油站写着拆字的只有十户左右,你说只有一户没有拆,市民路过那里看见他们很多都在照常营业,只有几户写着拆字的,我问你他们的想法当时是什么,肯定是政府在忽悠,假如真的是只有一户没有拆,但是给大家的假象是很多户还没有拆,这又是不是政府在宣传上没有下足功夫,是不是政府的失责,很多问题你们就一口咬定是刁民弄出来的,但是往往就是你们这群人弄出来的,忘了,我没有读过书,请问最后你写的这几个英文是什么意思?以后别嘴巴吐出几句洋文,我相信论坛上很多人看不懂的,会弄错意思的。

提问 发表于 2013/1/22 12:57

其实最不合理的是安置房的公摊面积,老房子的花田老天井ZF按空地算,ZF的安置房就要算公摊?

r520 发表于 2013/1/22 13:26

大家心中有一把公平的称,历史证明谁对淮错

ywd1129 发表于 2013/1/22 14:00

当然也是有些个别拆迁户是漫天要价的,只是个别,不像当官的,几乎都是贪官。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00:05


    兄弟,这你就错了,什么叫漫天要价,他们就说多少都是应该的,征地的可以不要呀,看的过买的过,就打个比方如果是李嘉诚的租屋在那,你就是100亿别人也不愿意啊,所以各人对钱的概念不一样,孤老鬼就是500一平米他也觉的不错,够一辈子 的开销了

docan 发表于 2013/1/22 14:04

不敢说Q博士的文采多高,但说的事实,是老百姓看得明白。这就够了。

docan 发表于 2013/1/22 14:07

我很支持Q博士的为老百姓热心支持,为在外乡民提供第一信息。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4:21

兄弟,这你就错了,什么叫漫天要价,他们就说多少都是应该的,征地的可以不要呀,看的过买的过, ...
ywd1129 发表于 2013/1/22 14:00


    哦,崖也不是经常回家,再讲我家也不再拆迁之列,只是看不惯他们的行为,多说几句,说到底吃亏的还是百姓。

黄畿人 发表于 2013/1/22 14:49

老游,半桶水的英语就不要卖弄了。understand都拼成understant了。就好像钱钟书《围城》里描写的,明明是对着中国人讲中国话,偏偏时不时还要冒几句英文,连镶的金牙的作用都比不上,就好像是夹在牙缝里的肉末,除了证明主人吃得好意外,还让人见了恶心。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5:17

谢谢,总算遇到知音了,果然有明白人。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3/1/22 15:39

支持博士的实地调查,让大家了解真实情况,反对网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根本不了解,就在乱说一通。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5:46

老游,半桶水的英语就不要卖弄了。understand都拼成understant了。就好像钱钟书《围城》里描写的,明明是对 ...
黄畿人 发表于 2013/1/22 14:49


   哦,原来是拼写错误,难道看不懂什么意思,下次麻烦老游同志在讲英文的时候旁边要用中文解释下。

一木 发表于 2013/1/22 16:08

   兴宁城南欧尚购物中心项目用地,涉及拆迁户79户,已经有78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只有一户还未签订房屋拆迁合同。
      事实充分说明,城南人民深明大义,通情达理,舍小家为大家,为了兴宁的美好未来,勇于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精神值得百万兴宁人民永远铭记!!!!!!
      向广大拆迁户致敬!!!!!!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6:14

兴宁城南欧尚购物中心项目用地,涉及拆迁户79户,已经有78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只有一户还未签订房屋 ...
一木 发表于 2013/1/22 16:08


   一木兄,最后一家没有拆迁的告诉我们,我们人肉那家。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6:16

也向辛苦在第一线的工作人员致敬!!!!!!

allen0753 发表于 2013/1/22 16:24

兴宁城南欧尚购物中心项目用地,涉及拆迁户79户,已经有78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只有一户还未签订房屋 ...
一木 发表于 2013/1/22 16:08


吹水的新闻。:curse:

luhuso 发表于 2013/1/22 16:28

一木兄,最后一家没有拆迁的告诉我们,我们人肉那家。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6:14


千万别啊。。。查来查去,会发现是自已的亲威。。。还是装糊涂好了。。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6:45

千万别啊。。。查来查去,会发现是自已的亲威。。。还是装糊涂好了。。
luhuso 发表于 2013/1/22 16:28


    哈哈,兴宁的百姓个个都支持南部新城建设,不久的将来你们就会看见不一样的兴宁,新闻上这样说的。

中国一博 发表于 2013/1/22 16:57

兴宁城南欧尚购物中心项目用地,涉及拆迁户79户,已经有78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只有一户还未签订房屋 ...
一木 发表于 2013/1/22 16:08


    不要在此造谣,捅到网监你就死了,我家亲戚几弟兄都没有签,如果你是政府部门的请不要知法犯法

中国一博 发表于 2013/1/22 17:03

老游心智不健全,兴宁38一个跳梁小丑,一木就一无耻小人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7:47

哈哈。。。。,又是一个博,是与楼主同一个人?还是马甲?敢亮明身份吗?

XNSZ123 发表于 2013/1/22 18:01

哈哈。。。。,又是一个博,是与楼主同一个人?还是马甲?敢亮明身份吗?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7:47


反问你敢亮明身份吗?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18:26

反问你敢亮明身份吗?
XNSZ123 发表于 2013/1/22 18:01


   老游又玩这招,叫人家亮身份,自己又不敢,你这种人啊

紫薇 发表于 2013/1/22 19:41

“中国一博"的做法太不文明了,论坛还是摆事实讲道理才对。

中国一博 发表于 2013/1/22 19:55

哈哈。。。。,又是一个博,是与楼主同一个人?还是马甲?敢亮明身份吗?
老游 发表于 2013/1/22 17:47

目前论坛有人用机器骂人吗,就是你爷爷我:lol

曾大海 发表于 2013/1/22 20:01

建议过年回去在文化广场摆擂台,双方对骂或武力解决均可。我可以出任裁判。
越来越觉得网络上对骂的人在现实中估计就一可怜虫。悲哀!

兴宁2 发表于 2013/1/22 21:48

发不了了?我?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21:52

大家不要激动啊,大家讲道理啊。老游同志请把政府的补偿标准拿出来,崖写的是小道消息得到的,你认为错的,那就亮出来,大家保持冷静啊,停止人身攻击,让事实说话。支持的顶。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21:53

做一个文明的兴宁人,城南人民保持冷静。让事实说话,谣言止于智者。我们从现在开始用事实说话。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21:54

现在就看老游他们了,请把补偿标准贴出来大家看看,这个又不是见不得人的,大家在阳光下操作。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1/22 21:58

你知道个屁啊城南欧尚用地都签完名了,就等着拆迁了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22:06

你知道个屁啊城南欧尚用地都签完名了,就等着拆迁了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1/22 21:58


    哦,怎么赔偿的,说说

随一 发表于 2013/1/22 22:16

现在已经在拆了,大部分还是同意的,像福兴的,我家等着它来拆,没人住老房换来的是现成的钱啊,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2 22:28

现在已经在拆了,大部分还是同意的,像福兴的,我家等着它来拆,没人住老房换来的是现成的钱啊,
随一 发表于 2013/1/22 22:16


    怎么赔偿,但说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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