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dizhengfa021
发表于 2013/3/4 16:15
我听说3月20日前没有签约的就没有总价值(包括房屋、附着物、青苗等)10%的奖励,这也是一个数额不小的款项。土地是国家的,地上建的房子如果未办理房产证的话,应该可以被认定为违建。
亮-剑
发表于 2013/3/5 08:42
楼主辛苦了!谢谢楼主!
zhongqiang
发表于 2013/3/5 12:53
黑社会,社会黑。
司城
发表于 2013/3/5 13:33
真相在那里
Q博士
发表于 2013/3/5 14:41
我听说3月20日前没有签约的就没有总价值(包括房屋、附着物、青苗等)10%的奖励,这也是一个数额不小的款项 ...
wudizhengfa021 发表于 2013/3/4 16:15
我家祖屋建的时候,你GCD还不知道在哪里了,什么是土地是国家的,国家还是人民的呢怎么解释。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3/3/5 15:03
陈锡文:地方政府老惦记要农民的地 跟过去黄世仁一样3月5日消息 城镇化问题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问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也自然成为备受关注的委员。
作为学者型官员,陈锡文回答记者问题一向不说空话,扎扎实实用数据说话。虽然研究多年农村问题,对于今年大家终于把重点转移到城镇化上来,陈锡文却依旧保持理性。他认为城镇化对中国来说是一个长远的课题,不能简单的毕其功于一役。不能因为当前中国经济存在下行风险,所以要推一下城镇化率,“要是这么弄,会留下后患的。”
陈锡文解释说,城里能吸纳多少人,农村才能走多少人,城市有多大市场,也不是盖多少楼,生产多少产品说了算,卖出去才算。“城市没能力吸纳走,你却老惦记要农民的地,这不跟过去黄世仁一个意思么。”陈锡文说。
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处理群体性矛盾?谈到河南平坟事件,陈锡文认为,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涉及到老百姓感情利益的事,你一定要跟老百姓商量,要行得通。什么不行各级领导一拍脑袋非要干,这一定不行。”
dgj
发表于 2013/3/5 17:00
{:5_282:}
紫薇
发表于 2013/3/5 17:52
我听说3月20日前没有签约的就没有总价值(包括房屋、附着物、青苗等)10%的奖励,这也是一个数额不小的款项 ...
wudizhengfa021 发表于 2013/3/4 16:15
别胡说八道,地上建筑物,哪怕是一个棚子,建好后当局2年内没管,就是合法建筑好不好!什么“违章”?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
紫薇
发表于 2013/3/5 18:04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政府的,乱弹琴。
山乔 发表于 2013/3/4 13:05
但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上的房屋是私有的,是受宪法保护的,你才乱弹琴呢!
zhongqiang
发表于 2013/3/5 19:16
这么便宜的地皮不是谁都可以买到,是问一下我可以买吗?听说只可以那几个老板才可以开发,其他滚蛋。
mzxnlz
发表于 2013/3/5 20:14
别胡说八道,地上建筑物,哪怕是一个棚子,建好后当局2年内没管,就是合法建筑好不好!什么“违章”?一点 ...
紫薇 发表于 2013/3/5 17:52
是吗,哪里找到相关解释:P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3/5 20:33
:L:L:L俺看了你们帖子!我是蒙了,还是看了抗日战电视剧多了,仿佛回到了1942年一样?有点蒙!诶!我还是吃点高丽参再你们的帖子啊!!!
新的开始
发表于 2013/3/5 22:54
只要赔偿合理,兴宁百姓,城南人民都会支持政府的,所以政府也要看一看,听一听百姓的意见和心声,民意!!!
一木
发表于 2013/3/6 09:24
新京报:此前有报道称,重庆大力发展城市建设,特别是轻轨建设,导致背负了2600亿元的债务,可能遭遇债务危机。
黄奇帆:乱质疑。如果重庆真的债务危机了,经常欠银行账,我们重庆的不良资产率应该很高,但事实是,在全国,重庆的不良资产率是最低的。这些都是公开的数据。
第二,债务的多少是和GDP对比的,我们GDP是1.1万亿,2600亿债务占GDP的比重是23%,整个中国,中央加地方政府的债务占GDP的比重是25%,重庆是低于全国平均线的,这个比例是全国第5位。如果重庆排第五都要破产的话,后面的省份都要破产了。
第三,国家有一个财政规定,任何地方的债不要超过财政支出能力,比如一个省的财政支出有4000亿,你的债务别超过4000亿。重庆的债务2600亿被认为很多,但是重庆一年的支出能力是4000亿,只占60%多,相对来说是西部12省份中最轻松的。
第四点,重庆为什么要修那么多轻轨呢?因为重庆这个城市四分八散的,需要有一个“项链”串起这一盘散珠,这个成本必须花,大概六七百亿。除轻轨之外,铁路、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我们十年花了六千亿。怎么能做到债务不高呢?我的奥妙就是土地储备。国务院2007年要求全国各地搞土地储备的,我2002年刚到重庆就储备了,储备了40多万亩地,这十年用了20万亩,每亩地赚200万,这就四千亿,扣掉土地征地本身的成本,大约有两三千亿的额外收入,就把基础设施建设的开支抵掉了(一部分)。
新京报记者沈玮青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6 19:30
难怪兴宁发展不起来啊就是有你们这些人在阻挡着啊,人家北部人民巴不得去他那发展啊。发展你们那还唧唧歪歪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4 11:41
不在处境不知道啊,小洋楼换毛坯房,你愿意吗?????
xingningw
发表于 2013/3/6 19:33
要征地
要合理补偿
cndc528
发表于 2013/3/7 08:17
顶起来!!!!
cndc528
发表于 2013/3/7 08:18
支持楼主,兴宁的建设是好的,可是征地补偿要合理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7 20:59
本次政府用人民大道的商铺作为征收的突破点,是非常聪明的。一是商铺补偿价格高,阻力小,可以快速成功,树立典型效应,有利于宣传,扩大影响。二是商铺涉及利益多,如果不签协议,政府可动用的资源如水电、公安、环保、税收、工商等,随便一个都能让你不能正常经营,所以进展非常顺利。事实证明,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黄畿人
发表于 2013/3/7 21:25
黄畿人
发表于 2013/3/7 21:27
亮-剑
发表于 2013/3/9 14:34
真相?求真相
亮-剑
发表于 2013/3/9 18:01
:{:5_272:}{:5_260:}
陈年老酒
发表于 2013/3/10 13:11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你真是没脑子。人家的烂房有天有天有地,自得其乐。有钱了可以改建,没钱可以维修,是真正的祖公业。拆了就永远没有了••••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10 14:16
20号快到了,城南有什么动静啊
陈年老酒
发表于 2013/3/10 16:41
维权力度不够!建议:
一、积极主动与政府沟通,保持沟通的渠道。各地的拆迁户要分别选出拆迁户代表(可以3人以上),代表拆迁户向政府反映诉求,与政府对话,寻求真正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桥梁。现在拆迁户的诉求不同,你说你的,他说他的,政府也不知听谁的好,应该选出你们的代表,积极、主动的.向政府反映拆迁户的诉求。二、积极开展与政府的对话和谈判,力求取得共识。拆迁户代表要认真听取和综合各拆迁户的利益诉求,对有共性的意见应该记录在案,形成正式的文稿,比如说大家一致认为补偿很低(在这里应该搞清楚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不同,混淆了两者的不同,判断就不同。有一个网友说拆迁户的烂屋换新房还在这里闹,这就是典型的一种混淆了两种概念的表现。七老八十的老人,在脑残者看来是可以欺师灭祖的,他不会明白老人的重要价值所在!)、应该划转倒供地、应该就地安置、赔偿应该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等,并形成一个报告,在党报如南方日报、梅州日报、人民日报等的见证下提交各级政府,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以求得到解决。三、谋求与开发商直接谈判,请求政府组织并提供相关平台。
只有这样才会得到解决!
shengri83
发表于 2013/3/10 16:43
顶起来!!!!!!!!!!!!如果拆迁赔款不公,宁死不搬!!!!!!!!!
黄畿人
发表于 2013/3/10 17:34
luocongvip
发表于 2013/3/10 20:30
建筑面积地皮每平方1900元 房屋建筑每平方800元 花园空地每平方500元 这种拆迁赔偿在“城南”这块黄金地段是行不通的 应该要同地同价赔偿
A8帮帮忙
发表于 2013/3/11 16:16
我也是城南福兴的我们都在抢建中:lol
乔木
发表于 2013/3/11 19:29
gcd终会输在一人遮天的政府怪圈里。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11 20:35
按政规定府回拨的土地参照自由市场行为,按合理估值转入股份参与政府和开发商或其他公司合作发展,等等。政府不能再搞土地双轨制,要尽快实行城乡一体化,不要想通过转卖土地增加财政收入,农民也别想因为征地一步成为百万富翁。我们都必须多干一些实事,认认真真搞活经济,只有实体事业才能科学持续发展。
积极找到好的方法来解决政府头痛的征地问题,是当届市政府最重要工作。老百姓实际上做担忧失地以后成为无田.无地.无法就业.无生活保障.无居民医保的“五无人员”,过去用行政命令廉价恶征土地的做法,因为没有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存空间,必将给今后的社会留下了部稳定因素。真希望兴宁市政府与时俱进,深刻体会新的党中央关于努力提高居民资产性收入,共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尽快改变过去依靠行政命令和极其粗暴的征地拆迁方法,放下高昂的身段,结合当今社会市场现实情况。切实为农民做点好事,让农民老百姓少一些抱怨,少一点后顾之忧,减少新城市中心建设的阻力,做点多方共赢
无乜点解
发表于 2013/3/12 23:31
孔子曰:“三官行,或有不贪焉?”老子怒曰:“麻辣戈比,没有。”
子路问孔子:“何谓改革?”孔子沉思片刻,缓缓答道:“改个借口,革天下钱。”众弟子皆服。
无乜点解
发表于 2013/3/12 23:34
孔子曰:“三官行,或有不贪焉?”老子怒曰:“麻辣戈比,没有。”
子路问孔子:“何谓改革?”孔子沉思片刻,缓缓答道:“改个借口,革天下钱。”众弟子皆服。。
无乜点解
发表于 2013/3/12 23:37
孔子曰:“三官行,或有不贪焉?”老子怒曰:“麻辣戈比,没有。”
子路问孔子:“何谓改革?”孔子沉思片刻,缓缓答道:“改个借口,革天下钱。”众弟子皆服。
feiwe
发表于 2013/3/13 00:30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阿
亮狗狗,有本事你去城南买块地,用泥砖砌起来,老子按政府狗的二倍跟你买,你敢不?不过看你还是锅柴伶一个!!!!
xingninga8
发表于 2013/3/13 00:31
牺牲拆迁户的利益,牺牲农民的利益,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么开发商就赚钱了,兴宁的财政收入就高了,公务员工资就高了,老师工资就高了……这就是为什么有人强烈反对,有人强烈支持。发展是硬道理,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家乡发展,但是地方政府要看得见百姓疾苦,要凭良心、讲公道,要将发展的利益合理向老百姓倾斜!
小平爷
发表于 2013/3/13 07:59
我孙子早就说过‘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明白吗?
江夏堂123
发表于 2013/3/13 09:30
国家领导人的政策都是好的,不过到了下面就大打折扣。
港货
发表于 2013/3/13 10:29
那些可憐的老百姓,沒錢裝修的就真要住天橋底了嗎?希望得到重視啊。。。
宝贝豆豆妈
发表于 2013/3/13 10:33
我家在福兴,也在拆迁了。哎!要怎么才能上报呢。得上报上电视才能解决问题。
全力08
发表于 2013/3/13 12:15
还装修啊,买房还要补钱呢?
xingningw
发表于 2013/3/13 14:20
趁泡沫未爆之前
赶紧捞,大手捞
充分体现让利于官
炸雷
发表于 2013/3/14 09:15
是不是楼主所说的补偿标准啊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3/3/14 10:24
别胡说八道,地上建筑物,哪怕是一个棚子,建好后当局2年内没管,就是合法建筑好不好!什么“违章”?一点 ...
紫薇 发表于 2013/3/5 17:52
以前华侨的房子住了几十来没人管,人家华侨回来了还是要还给他。
开发商买的地,几年没建政府要收回就收回,都是法律有规定的。不知你那来的常识?
wanjia520520
发表于 2013/3/21 18:59
现实和楼主差太远了,做梦吧!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21 19:34
里下的GCD和ZF都系贼古老骗子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21 19:34
里下的GCD和ZF都系贼古老骗子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3/21 20:20
团结就是力量!为了美好生活!
四哥
发表于 2013/3/21 20:57
希望政府正视民众的需求和意见,要对得起百姓。百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子孙后代谁来养护。政府必须妥善解决征地百姓的需求,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与谅解。社会才有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