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
发表于 2013/3/24 17:28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发表以上评论的你真是不要脸,你根本没有资格评论!你驼衰家,鄙视你!
烂房子怎么了,也是我们上一辈人辛苦建立起来的家,是我们的根基
A8帮帮忙
发表于 2013/3/26 22:05
拆迁是一个很深远的事情,希望政府能熟思远虑,多为百姓想想:handshake
A8帮帮忙
发表于 2013/3/26 22:15
支持楼上的!
祝福兴宁
发表于 2013/3/26 22:19
祝福兴宁!
13750594530
发表于 2013/3/29 14:51
国家的政策很好,2013年的新征地补偿法出来了,可以参考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律师。团结起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百 ...
我的兴宁 发表于 2013/3/4 00:43
对,新征地补偿法,靠法律说话,兴宁政府是怎样的,大家都知道! 没有合法的补偿,没人愿意拆
xingningw
发表于 2013/3/29 20:33
像兴宁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的地方
全征地的农民面临的是:无地可耕,无工可打,无房出租困境!!!!!!!
我们这里不是珠三角,人家失地村民还有村里分红,还有政府安排就业,还可以房屋出租给外来打工者等等收入
兴宁的行吗?大家的目光不要太短视,为自己,为以后,为子孙
多多考虑。
shengri83
发表于 2013/3/30 23:55
顶!!!!!!!!!11
自由飞翊668
发表于 2013/3/31 10:59
楼主这篇文章本人己全文照抄转发的新浪微博上。
自由飞翊668
发表于 2013/3/31 11:04
楼主这封公开信,本人己于2013年3月12日全文照抄转发的新浪微博上。
lu998305
发表于 2013/3/31 13:29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cao你妈,走狗!去死吧你!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1 13:40
cao你妈,走狗!去死吧你!
lu998305 发表于 2013/3/31 13:29
你他妈找死啊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1 13:42
拆吧全部都拆了吧
支持兴宁发展你们阻止不到的,现在人家都开工了
唔系挂
发表于 2013/3/31 17:23
.市政府以低于同等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向被征地的人给予补偿.坚决抵制这不公平,不合理土地征收政策...
唔系挂
发表于 2013/3/31 17:34
A8这狗日的网站 刚看见的帖子又被她们删除了....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3/3/31 18:33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请问兴宁市现在的套房房价是多少,有二百平方卖四十万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