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 发表于 2013/10/13 16:36

市镇政府要带头守法!

政府的所做所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些政府官员口头说的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台上是正人君子,台下却是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比如现在全市好多地方都在征收拆迁,有些干部不是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切实解决好。工作作风差劲,不到位,甚到进行欺,压等手段,把善良的群众引向对立面,剥夺被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兴宁新陂镇茅塘的四户拆迁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镇政府在这些村民合理要求没得到采纳,商量的情况下,没有走法律程序,没有法院强拆通知,为了完成拆迁任务,保住乌纱帽,在四户人家没签字的情况下,强行就对四户人家违法进行拆除。其中有一户人家房间里的物品只搬了一小部份,大部份被掩埋,现过了一个月了,至今还不解决赔偿。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侵害群众的合法利益,于中央当前群众路线教育格格不入,是一种违法违纪的行为!请问这些违法的干部们,你们口口声声要人民群众要学法,守法,你们却带头违法,你们不珍惜人们给你的权力,尽力为百姓谋福利,却把手中的权力对付善良的百姓,你这种行为怎样向党和人民交代,该当何罪!

路桥光哥 发表于 2013/10/13 18:31

省委省ZF要求兴宁市委市府尽快交付项目用地。此项目在2015年通车,工期短。请看帖子《平兴高速公路的今生今世》

小何点灯 发表于 2013/10/13 21:43

:lol上面一把刀悬着 不砍你们 砍谁

清晰 发表于 2013/10/13 21:47

兴宁008 发表于 2013/10/13 21:51

{:5_287:}

劳工 发表于 2013/10/13 22:23

{:5_239:}

0203 发表于 2013/10/13 22:30

这样事只有陈水总才能斛决了

0203 发表于 2013/10/13 22:32

希望政府能制造出一个陈水总出来

爽朗的笑 发表于 2013/10/13 22:51

楼主有什么不满,在论坛上讲也没用什么用的,你可以走司法程序去告他呀

自由自由 发表于 2013/10/13 23:55

上面一把刀悬着 不砍你们 砍谁
小何点灯 发表于 2013/10/13 21:43


   赞同!{:5_282:}

WWWP 发表于 2013/10/15 11:47

如果那些干部们都能带头学法并守法,讲诚信,讲贡献!那么社会风气一定会明显好转!上梁正下梁才不会歪!

晚风轻拂故乡竹 发表于 2013/10/15 12:39

*****************************表示无奈。

laobiao 发表于 2013/10/15 14:03

找今日一线试试。020118114转7吧

万兔 发表于 2013/10/17 23:47

今日一线的不一定来,我有个朋友打过了,但你的情况更严重些,你是不知所措了才在这里让所有人知道南部新城建设背后的黑暗,他们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别相信他们的话,有很多人吃亏了,但没说出来,老百姓怕事,知道民不与官斗,所以息事宁人,正是这样助长了他们的官威和豹子胆。

hql2008 发表于 2013/10/20 00:32

现在的记者有爆料都是要上面批示的,没有批示是不敢去报料,不然纱帽不保,在权力失衡的情况下,长出几朵毒蘑菇是很正常的,所以找对人才能搞对状!

78963. 发表于 2015/5/7 21:58

支持下

种番薯 发表于 2015/5/8 00:25

黑龙江发生两村官被杀事件!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5/5/8 11:40

房屋被强拆了一年多,还拖欠着赔偿金,有关部门人员,你们怎么这样对老百姓!

种番薯 发表于 2015/5/9 23:54

上梁要正,下梁才不歪!

五里亭 发表于 2015/5/10 00:15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5/5/8 11:40
房屋被强拆了一年多,还拖欠着赔偿金,有关部门人员,你们怎么这样对老百姓!

天天尿设他家门!我到处撒尿不违法,就是罚点钱!100.50出的起。但是骚扰都让你们头疼!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5/5/10 11:36

侵害百姓利益的人,终不会有好下场!

无家的人之续集 发表于 2015/5/19 23:56

路过!

睁眼睡觉的鱼 发表于 2015/5/20 10:18

拆迁户也要识点时务

A8缘分的天空 发表于 2015/5/20 11:17

现在的领导都是好大喜功之辈,那会管平民百姓的死活!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利益难道有错吗???当前政府开发的所谓南部新城,真的是适应于兴宁市的生活水平吗?按照兴宁现时的收支状况买得起房也是少之又少,为什么兴宁市的领导怱略工业兴市的战略一味盲目扩张城市开发呢?现实的兴宁市领导干部为了短暂的利益和政绩的光环,把兴宁市老百姓赖于生存的土地和祖宗留下的房屋都强制性毁灭了!南部之城呀多少老百姓为了你的诞生而搞到四处漂泊!!!

实诒实说 发表于 2015/5/20 12:13

这是地方政府旳[公平,公正,公开拆迁].

实诒实说 发表于 2015/5/20 12:29

所以党中央要求依法治国,不是以权为法.

站出来说说 发表于 2015/5/20 13:18

看来无投诉,无上访不真实!

无家的人之续集 发表于 2015/5/20 23:57

新陂茅塘的几位拆迁户的赔偿款至今还没有足额到位,可见某些部门人员对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多么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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