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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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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3/10 15:31

正文摘要:

兴宁市残疾联合会主席—卢平同志,您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我们这些普通的平民百姓痛苦之上,您的所作所为将得到相应的惩罚和报应!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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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5 13:34
史丹人 发表于 2016/3/14 21:49
应向有关部门反映

谢谢!已经把资料拿去有关部门审核了!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5 13:33
宁江闲人 发表于 2016/3/14 18:51
楼主把家族内部矛盾上升为反腐,很好笑,村民都有权分钱,但是要等各房把钱拿回去内部分,你父母的钱 ...

很感谢楼主用那么“正义”的语句来提醒我,没文化真可怕,回去好好学习一下政治吧。
史丹人 发表于 2016/3/14 21:49
应向有关部门反映
史丹人 发表于 2016/3/14 21:49
应向有关部门反映
宁江闲人 发表于 2016/3/14 18:51
      楼主把家族内部矛盾上升为反腐,很好笑,村民都有权分钱,但是要等各房把钱拿回去内部分,你父母的钱,你们几个兄弟姐妹就按户分钱才对,难道你的侄子也占一份?真正的金脑盖。按人口分,看孩子少的会不会同意?说不定马上拿脚锄锄你了!
wen正义人 发表于 2016/3/14 18:17
国家的未来是靠你们来培养的,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教育!兴宁的教育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很多教师都是混吃混喝的太多了。一星期没上两节课。工资还不低,5.6千!现在的老师不怎么批改学生作业,很多连看都不看,学生做没做对也不知道,以前老师还有到学生家里家访,现在听都没听说过老师有家访。一天到晚只想着看似好像为学生着想无谓的事。如;定牛奶,制定这,制定那些无谓的事情其实这一切都是从利益出发。唉!说的都是泪,腐败酿造的后果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4 15:47
宁江闲人 发表于 2016/3/14 15:44
分财产的事情,我们也遇到过,10几年前,我父母几兄弟要分爷爷留下的财产,因为大伯早已经去世,2个叔叔说要按人 ...

谢谢楼主分享这些事例。
zyn 发表于 2016/3/14 15:45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4 15:43
分配完之后连一张清晰明了的清单都没有,就模模糊糊把钱打到各个账号上,签名什么都没有。这块肥肉卢平“ ...

相信“正义必胜!人民必胜!”
宁江闲人 发表于 2016/3/14 15:44
分财产的事情,我们也遇到过,10几年前,我父母几兄弟要分爷爷留下的财产,因为大伯早已经去世,2个叔叔说要按人口分,给我大伯的儿子叼到不敢说话,最后大家说还是按照户数平均分才合理,最后大伯名下1分,我父亲1分,2个阿叔各1份,如果按人口分,那大伯的儿子肯定不肯啊,那不是超计划生育的得到更多,总之,农村很复杂,分钱把亲戚的情都分没了,为了钱,可以诬告别人,到处乱说.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4 15:44
zyn 发表于 2016/3/14 15:37
争取合法权益。对54个村民不分配补偿款肯定不行的(无论什么理由原因),也不合理。至于怎么分配,要所有村民 ...

多谢提醒,我会注意的。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4 15:43
zyn 发表于 2016/3/14 15:37
争取合法权益。对54个村民不分配补偿款肯定不行的(无论什么理由原因),也不合理。至于怎么分配,要所有村民 ...

分配完之后连一张清晰明了的清单都没有,就模模糊糊把钱打到各个账号上,签名什么都没有。这块肥肉卢平“主席”还真吃的下。资料已上交了有关部门,相信反腐人员会给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一个公平的交代。谢谢楼主的支持!
zyn 发表于 2016/3/14 15:37
争取合法权益。对54个村民不分配补偿款肯定不行的(无论什么理由原因),也不合理。至于怎么分配,要所有村民讨论表决分配方案同意。剥夺少数村民知情权、参与分配权是不允许的。努力!

补充内容 (2016/3/14 15:41):
提醒:可以向组织反映任何人。也不要对某人在公众平台说过激言论。注意一下。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4 15:14
很感谢楼主们给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给我,整件事的发展作为卢平同志心明肚知,当然,傻瓜都不会承认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啦。去年同一时候在这里发帖,卢平同志得知后心虚,通过其他人的口中打电话给我,其中一句话深入人心:官字两个口,你一个妇女人家哪够人家斗,卢平同志省里还很多亲戚........当时我就把电话给录音了,我就要看看是不是官字两个口,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就要忍受这些不公平。到底卢平同志这些行为属不属于违法,那就等相关的部门来调查吧。再次谢谢楼主们的支持!
zyn 发表于 2016/3/14 13:03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4 12:32
最后说一点:这事认定为卢平身为塅心屋人的个人行为更合适,而无关职务身份等等。

对。同意你这种看法理解。帖主在帖言中有的话也的确存在过激。非主要问题就不谈论看法了。
zyn 发表于 2016/3/14 12:59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4 12:15
说明下,我不是塅心人,也不知那地方具体在那,文中的所有人等一摡不认得。不管损害了那方的利益,也仅为就 ...

  恕我与你简单交流一下。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平性基础上实现份额分割。即是(1),先要公平;(2)体现份额。你说的情况,是事实存在。也应当对当时的份额来体现出来,可以在分配时对当时的基数占比额大的考虑,同时也要对后人(婚姻过来的,婚后生的后代)有份额分配。对后人不分配份额就是不合理的,当然也不公平。至于前人的分配基数和后来人的份额多少可以商定,经所有人同意。不论什么方案,都要呈现所有人共享,要呈现后人享有权益。请您思考。你若是法律专业学习过,在民事法里有阐述解释。请君阅读阅读。你申明非利害人,能对事情给予看法意见,很好!点赞!!!因为你能思考,所以要点赞。祝您进步!祝您身体健康!谢谢!(不对的观点请您给予批评,批评错了都没关系。但也请您不要骂涯和别人,你骂不起。)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4 12:32
最后说一点:这事认定为卢平身为塅心屋人的个人行为更合适,而无关职务身份等等。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4 12:15
说明下,我不是塅心人,也不知那地方具体在那,文中的所有人等一摡不认得。不管损害了那方的利益,也仅为就事论事。 当然如果在修祠堂道路等共有财产中,有按人丁出钱的情况,楼主可建议对现有人囗补偿后再行分配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4 12:07
现在就是我举例的5人分田。分了后老大沒意见,老大的老婆孩子不服。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4 12:04
zyn 发表于 2016/3/13 22:39
对村补偿款分配原则是按上年度政府部门登记的户口人数来分配的。好好的学政策。


你受过高等教育,应分得清村集体财产和私人共有财产吧。水井,晒谷场,池塘,祠堂,大门,天井都绝对是私人共有的,能按村集体财产分吗?再说塅心也只最多算生产小组吧。。。。
其实这仅仅是利益之争。简单举例说吧:八十年代分田,一家五囗每人一亩田,后来兄弟大了,可父母还在,兄弟姐妹仅是分开住,田还是一家人共有。现田佂收了,补了一百万算。老大结婚早,儿孙十来个,老二是女的嫁本村,老三离婚后没子女。要是按现有人囗分,老大就分了三分之二,可田其实是五人份的。要按5份分,就成了楼主这情况。
zyn 发表于 2016/3/13 23:58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3 22:23
大学白读了?支持前要先看清材料啊

  这材料很简单,一看就明。比这复杂多的都常见。不要担心。谢谢您的提醒。好多谢!帖主反映卢主席的其它事我不分析,因为组织上管的事情,也不清楚,所以不发表意见。从中你应该知道我不随便说话的。没有那二张表格,我也不敢随便说意见建议。相信我做事的谨慎。也相信你怎么说理由,我也理解得到。


补充内容 (2016/3/14 00:02):
共勉:不要把群众当“傻瓜”;不好视自己总比别人聪明。
zyn 发表于 2016/3/13 22:39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3 22:23
大学白读了?支持前要先看清材料啊

  对村补偿款分配原则是按上年度政府部门登记的户口人数来分配的。好好的学政策。


补充内容 (2016/3/13 22:54):
至于祖屋固定资产怎么分配是另一回事,但政府对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金应由现在的全体村民共享分配。反映的其它问题不作讨论,属个人行为。请参考。

补充内容 (2016/3/13 23:12):
若是真正做好分配了,帖主会向上面反映吗?也请您思考一下。换位思考一下。若是都合理了,人家会有那么大意见吗?还是一个村的人,非一般是不会那么坚决说出来的。若有公心,公平处置,同村子的乡里乡亲好说话的,有时候还会包容谅解的。一个人,不能只为自己好处想,只为自己利益说。做到绝对公平比较难,但要保证基本公平,尽量合理。说错了的话,请批评指正。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3 22:23
zyn 发表于 2016/3/11 10:54
建议您把材料做实、做细、还要准确。资料要保管好(关键资料还要异地保管、防止缺失缺损).反腐和查腐都 ...

大学白读了?支持前要先看清材料啊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3 22:15
如果我分析没错的话,那第十二户的卢仕平应是第十一户罗彩玉的儿子吧。。他家共分了6人14多万。。。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3 22:15
如果我分析没错的话,那第十二户的卢仕平应是第十一户罗彩玉的儿子吧。。他家共分了6人14多万。。。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3 22:02
zyn 发表于 2016/3/13 14:43
政府对村民的补偿款理应分给全村民共享。是权益。不告知的做法是错误的。不分配给所有村民更加是错误的 ...

第12户中户主都领了钱,老婆和子女却说没告知不知道,可能吗?
11户分钱,这第12户那人领的钱是那来的?

比方说一个老屋以前住十家人,共用禾坪道路。后有人因各种原因迁出。你说按现在户囗分就合适吗?
zyn 发表于 2016/3/13 15:23
梅县拐里毛合卵 发表于 2016/3/13 15:02
那个肯定不是兴宁人!!!!!!!!

  管他哪里人。说群众是“刁民”的人,就是要“叼萨其”。“老百姓是山,老百姓是天…”人民群众才是最伟大的!!!
梅县拐里毛合卵 发表于 2016/3/13 15:02
zyn 发表于 2016/3/10 20:34
您有什么权力把家乡父老乡亲说成是“刁民”?就是有问答不理解,有情绪大的,也要理解。永远要懂得大 ...

那个肯定不是兴宁人!!!!!!!!
zyn 发表于 2016/3/13 14:43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3 13:09
没有分到也没有告知,这样的做法真的合情合理吗?

  政府对村民的补偿款理应分给全村民共享。是权益。不告知的做法是错误的。不分配给所有村民更加是错误的。中饱私囊绝对违法。支持你和村民依法勇敢争取大家的权益。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3 13:15
zyn 发表于 2016/3/11 10:54
建议您把材料做实、做细、还要准确。资料要保管好(关键资料还要异地保管、防止缺失缺损).反腐和查腐都 ...

明白!谢谢您给了宝贵的意见。我们会继续把资料做得更细。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3 13:09
zyn 发表于 2016/3/12 15:59
老乡,问您一下:没有分享到政府对村补偿款的54人当初怎么没有领到钱的,?是不知情还是被不告知?

没有分到也没有告知,这样的做法真的合情合理吗?
zyn 发表于 2016/3/12 15:59

  老乡,问您一下:没有分享到政府对村补偿款的54人当初怎么没有领到钱的,?是不知情还是被不告知?
zyn 发表于 2016/3/11 12:25
普希金 发表于 2016/3/10 17:53
你们这些刁民不要对党员诸多要求,管好自己就行了

   党章明确要求:“党员和党的干部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你是党员吗?亏你说这种话。好好的学习一下党的知识和ccp章程。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1 11:57
说腐败的看清再回,领钱的11户刚好59人了。每户都5人以上。第十二户中领钱的明显是11户中的子女。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1 11:53
我是说小组开会定分配方案。你有好的方案也可拿上去,当然能不能用要大家讨论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1 11:49
分配方式可有多种选择,比方说按征收公告时间还是按丈量时间算,这几个月的时间差就可能有人过世,有人生双胞胎,有人因工作读书当兵出国迁出户囗,,具体到户,人数相差很远。所以村民小组开会决定,少数服从多数是对的。要不100年也分不下去。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11 11:33
11户59人.这卢仕平是属于11户中一户的子女吧?这公共财产的分配可能按八十年代分田时的人囗算的,那时没出生或没嫁入的没的分也说的过去。当年人家做的老屋打的井,虽然人不在或户囗迁出,也应算一份吧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6/3/11 11:15
zyn 发表于 2016/3/11 10:54
建议您把材料做实、做细、还要准确。资料要保管好(关键资料还要异地保管、防止缺失缺损).反腐和查腐都 ...

建议材料证据复印数张配用,以急之用。
zyn 发表于 2016/3/11 10:54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1 10:33
谢谢楼主的支持!也正因为有你们的支持,让我更加坚定信念把这个贪官掰倒!

  建议您把材料做实、做细、还要准确。资料要保管好(关键资料还要异地保管、防止缺失缺损).反腐和查腐都是“技术活”,说通俗的要胆大心细。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就是要“死嗑、死缠、死打”。注意人身安全保护!支持您!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1 10:37
HZZK 发表于 2016/3/10 21:28
你他妈是一伙的吗,还刁民,你算个卵呀。省里有亲戚吗。没有别乱叫。

谢谢大家的支持!只会在平名百姓身上剥削的贪官们,你们会得到惩罚和报应的!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1 10:35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6/3/10 21:08
扯淡!你是“刁民”抑或是贪官。

谢谢楼主的支持!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1 10:33
zyn 发表于 2016/3/10 20:34
您有什么权力把家乡父老乡亲说成是“刁民”?就是有问答不理解,有情绪大的,也要理解。永远要懂得大 ...

谢谢楼主的支持!也正因为有你们的支持,让我更加坚定信念把这个贪官掰倒!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1 10:32
心系桥头罗屋 发表于 2016/3/10 21:07
省纪委接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周一至五工作时间可正常接待受理举报。

谢谢楼主,我已经把资料拿过去了!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1 10:30
很感谢楼主朋友们对我的支持,我会一如既往的把所有材料发往各个举报网址,因为有你们支持我会更加坚定信念。同时也很感谢在这论坛上反驳或者对我不满的楼主,也正因为你们的不满,让我知道当事人对自己所作所为的心虚的狡辩,也让我的怒火更加燃烧起来。当今社会,我就不相信你们这些贪污官员可以继续狂妄,等着吧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1 10:24
腰肉 发表于 2016/3/10 19:34
锻心屋征收的公款难道在分配的时候你和你的家人没有一个人在场吗?你们一点情况都不知道他们就把公产分掉了 ...

事情究竟是怎样卢平主席心中有数,他自己做了什么,可以欺骗所有人,但欺骗不了自己的良心和上天,我相信这个法治的社会会跟我们一个公道的
捱系客家人 发表于 2016/3/11 10:22
普希金 发表于 2016/3/10 17:53
你们这些刁民不要对党员诸多要求,管好自己就行了

心虚了吧,就是因为你们这些没道德没素质的人才会把兴宁的风气搞得那么差
13579246 发表于 2016/3/11 08:46
在习主席提倡依法治国旳今天,希望人民群众团结起来与贪官斗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旳利益,不要怕,支持正义,反对贪官也就是拥护党中央。
肥估 发表于 2016/3/11 03:38
据说残疾人补助,去年是1200+1800。今年是每个月50+100,学老鬼着裤子倒退不说,现在都快4月份了,钱发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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