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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拆迁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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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2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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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23: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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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08:37 | 只看该作者
又想当官又想发财,小心被尚方宝剑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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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0:09 | 只看该作者
又想当官又想发财,小心被尚方宝剑刺中。
xn088 发表于 2012/12/14 08:37


当官基本都发财,,看看每个地方的村委 跟地主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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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1:58 | 只看该作者
完全同意楼主的看法,就欧尚来说,一个超市能有多大,卖航母啊,说白了就是周边的房地产开发,那才是赚钱的项目,更可怕的是官商勾结,指定开发商做,好处大大的有,高,实在是高。新城建设是打的招牌,这样才能便宜拿地,因为政府是不得参与商业开发建设的,政府的责任是建造保障房,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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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9:37 | 只看该作者
城南的农民老百姓要团结一致呀,希望在家的青年人,能够在录音和摄像他们开会的全过程,以后真的闹上法庭的话,我们有证据,就好办事了,现在已经咨询过相关的人员,我们那个拆迁是霸王条件,是违法的,我们现在就是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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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1:4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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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1:45 | 只看该作者
一定要依法保障农民兄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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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2:01 | 只看该作者
人民都是善良的!世上没有刁民,只有刁官、贪官!
这次补偿标准,让我们失去了永久的土地,甚至还要让我们补差价,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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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3: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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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17:08 | 只看该作者
完全同意楼主的看法,就欧尚来说,一个超市能有多大,卖航母啊,说白了就是周边的房地产开发,那才是赚钱的 ...
表哥 发表于 2012/12/14 11:58



    是的,一个欧尚救不了兴宁,但是却可以养肥一群官商;同时也毁了数以千户的城南村民!

兴宁要发展,还是得靠工业,拉动就业,而不是服务业和地产!虚高的地产价格,会毁掉好几代 兴宁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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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3:14 | 只看该作者
征地征地,就是让大家的地+财产全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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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18:0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的手段是以配合十八大全国代表大会建设为由和可以实行土地征收的权利为由。以廉价征收土地,然后再把收回来的土地以高价卖给建筑商。
其最主要的源头还是来源于建筑商,建筑商会以各种手段勾结政府,从中得到土地使用权。这就是兴宁拆迁风起的缘由。
而我们百姓,房屋被拆迁之后,自然会找建筑商买房。 如果,你家的房子或土地被征缴了,地方没得住,粮食没源头。那就集体到市政府门口座着,叫他们管吃管住。
看他们是 十八大 还是 农民大
原文来自:兴宁A8 http://ms.xna8.com/thread-190827-1-1.html
我个人认为:土地应该是国家的公共资源,并非永远属于某个人某个家庭吧。土地只有经过政府部门整合,整体规划建设后,才会升值,在个人手中,杂乱无章建设,永远也不会升值。
不经过整体规划建设,每家每户只从个人私利出发,城南村整体环境永远会处于这种杂乱无序的状态中,永远落后。
土地和房屋被征收后,并非如楼主所说没地方住,应该比以前住得更好。
城南现有的土地能生产多少粮食?会因为被征收后就没饭吃了吗?
我是兴宁人民一份子,我希望每个人讲话都能按良心、按事实讲话,从大局出发,为兴宁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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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21:31 | 只看该作者
针对13楼“家有袋鼠”的发言。你知道个屁。兴宁哪个楼盘是政府建的?地方好自然有开发商来谈,政府只是协助规划,和开发商对话,农民的利益才能最大保障,自愿为原则,不会强制。钉子户都是政府造成的。大家可以算算兴宁的楼盘,鸿源的楼盘,大业的楼盘,新兴雅苑,宁江新城,清水湾,海兴花园等等等等。哪个是政府开发的?又有哪个楼盘有强拆?发展是靠一步一步走的,不是靠剥削一部分百姓的利益的,如果要牺牲农民的权益换发展,我们都要说不,这样的政府也是不得人心的。据消息人士称,城南也有开发商早些年去谈,已经谈好了,村民也同意,但被政府强征了,事主被“非法买卖土地罪”拘留,城南的兄弟证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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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21:3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这样的事,最终吃亏的还是百姓,政府想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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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21:42 | 只看该作者
针对13楼“家有袋鼠”的发言。你知道个屁。兴宁哪个楼盘是政府建的?地方好自然有开发商来谈,政府只是协助 ...
表哥 发表于 2012/12/19 21:31



    是博鬼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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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21:53 | 只看该作者
对“我爱城南”的话,你是不是城南的啊?兴宁新闻没有看啊?——————是“严某”。严方老板,港商,私人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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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21: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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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4:59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给我们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最起码有房住,拆迁换房还要补那么多差价,真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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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5:15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给我们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最起码有房住,拆迁换房还要补那么多差价,真的困难。
全力08 发表于 2013/3/3 14:59



   
原本以为这届政府是好人,看了数据才发现是豺狼虎豹,三个数据,9000  500   2500,这是畜牲定价,畜牲才能定出的价格,完全没有按照国家对等略高的政策,土地价格2500以上是必然的,对等略高,老屋不值钱可以理解,土地绝对低于市场价,开发商来收购都3000一平方米,你政府贪官有什么不同能以半价来收购,全城南几千户人不是傻的,我也声明,我也是没钱买你的商品房的,我现在有地方住,你让我没地方住政府大楼都炸了你,政府不是神仙,说什么都能做到,我们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做拆迁难
原文来自:兴宁A8 http://ms.xna8.com/thread-20073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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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5:17 | 只看该作者
原本以为这届政府是好人,看了数据才发现是豺狼虎豹,三个数据,9000  500   2500,这是畜牲定价,畜牲才能定出的价格,完全没有按照国家对等略高的政策,土地价格2500以上是必然的,对等略高,老屋不值钱可以理解,土地绝对低于市场价,开发商来收购都3000一平方米,你政府贪官有什么不同能以半价来收购,全城南几千户人不是傻的,我也声明,我也是没钱买你的商品房的,我现在有地方住,你让我没地方住政府大楼都炸了你,政府不是神仙,说什么都能做到,我们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做拆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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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5:17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开发商建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是民事行为主体,都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民法通则等价有偿原则、对等略好、拆一还一、公平公正、平等协商一致原则,这是国际国内历朝历代永恒不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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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5:18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开发商建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是民事行为主体,都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民法通则等价有偿原则、对等略好、拆一还一、公平公正、平等协商一致原则,这是国际国内历朝历代永恒不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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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14:01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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