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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老师的考生应立即依法处理
5月30日上午,陕西长武县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殴打老师的事件。这天上午,高三学生上完在校的最后一节课后,就将离开学校准备高考。许是长久的学习压力获释,或者是别的原因,课后,学生们开始“撕书狂欢”, “漫天的碎纸片如雪花般飞落,瞬间落满了整个地面”。11时许,这疯狂的一幕被正在教学楼上巡查的曹老师目睹,并予以制止。曹老师的这一行为让撕书的某几个同学很是不满,冲上去就对曹老师一顿拳打脚踢,并且动用了工具。媒体称,招呼曹老师的拖把棍子就打折了三根。
“撕书殴师”事件发生后,曹老师住院治疗。而对动手打人的6名学生,教育部门做出暂不处理的决定。其终极考虑是,学生苦寒十载不易,等参加完高考再说。
关键在于,所有的强暴手段,都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对侵权做法的容忍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在当前社会上视法如敝屣的今天,就应该立即严肃处理。
而且,6位学生的行为,完全没有高中生应该有的行为准则,即德育完全不合格,就没有高中毕业的资格。按常规说法就是政审不合格,取消高考资格是理所当然的事啊!
所以从维护学校秩序看,从维护法规看,从高考资格的审查看,就应该立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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