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大年初三,本该欢天喜地过大年的日子,我家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我父亲,今年53岁,在大年三十上午,慢性肺炎入住兴宁市人民医院内二科,主治医生毛医生,2014年开年初二晚上,九点时,自己吃了碗半面条,监控显示,他都还是一个能自己行走的人,晚上十点半左右,医生给我爸加了一瓶点滴,结果不到半个小时,我爸就大吐血,血止都止不住,满地都是血!铵铃叫护士,迟迟不来,后来又叫隔壁床的阿姨帮忙催医生,后来跟来一个护士,来到门口看了一下,又跑回去叫医生,结果这时候才来了一个医生开始抢救,直到年初三凌晨2点21分,抢救无效死亡。我们感到非常愤怒和痛心,为什么好好的一个人,加了一瓶点滴药水后就大咯血?为什么按铃后不给我爸爸及时抢救?我们誓要追究无良医院严重的医疗过错、抢救不急时导致我父亲死亡责任。
我爸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就这样让医院白白丢了性命,而作为院方,至今竟然不肯承担相应责任,不给家属一个说法,竟然把家属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希望各位朋友能帮忙声援,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严查兴宁市人民医院的失职失德行为,为我父亲讨回公道,以慰我父亲的在天之灵。 因为我们相信医院,才会把病人交给医生,我爸完全没有预兆的离开了我们,连家人最后一面都没有见上。从医院一开始的误诊,到再次相信医院,结果把人给治走了,请问,我现在拿什么理由相信你们,医院连最起码的医院自我鉴定分析都不肯,把责任都推卸得一干二净,如何还我爸一个公道,如何还死于人民医院的遇难者公道,难道还要我们相信你们继续拿百姓的生命做实验吗,难道百姓就真的那么下贱吗,可以任人宰割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