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及管理实施办法 提要 各类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商业促销活动的进场费在不影响本小区业主生活的情况下,可允许与业主生活相关的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适度的商业促销活动. 第一章、总则 一、本实施办法依据《广东省 物业管理条例》、《 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细则》、《 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制定。 二、本实施办法针对 住宅小区现有共有公用物业经营项目的管理及收益分配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本实施办法对今后新开展的共有公用物业经营项目的管理及收益分配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地下车库共用停车位的停车收费管理和分配 一、地下车库公用车位的管理成本参照物业服务 合同中的车位停放费为 元/个/月。 二、地下车库公用车位的年度停车收入扣除年度管理成本及有关税费后,剩余部分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的广告发布包括电梯轿厢 内、会所外墙、道闸、灯杆、公共走道、广场灯箱等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上的广告发布。 二、小区内上述广告发布权归属业主大会,具体实施部门为业主 大会授权的 业委会。为便于实施,由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和广告发布方签订三方广告发布合同,由物业公司出具发票。 三、公共发布费扣除开票税费后,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第四章、公共物业的租赁收入 一、现有公有物业的租赁权归属业主大会,具体实施部门为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 二、现有公有物业的租赁项目有: 1、 对外租赁; 2、 ; 3、会所经营承包费。 三、上述共有物业的租赁收入扣除必要的开票税费后,除第 项外,其他全额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 第五章、各类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商业促销活动的进场费 一、在不影响本小区业主生活的情况下,可允许与业主生活相关的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适度的商业促销活动。 二、上述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权归属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进场商家的管理。 三、促销活动的进场费由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进场商家商议确定,由物业服务公司开具发票 四、进场费扣除开票费后,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五、其他企业在小区开展商业活动收取的有关进场费参照本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公共资金的账户设立及管理办法 一、根据《 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现委托物业服务公司设立独立二级账户,今后视情况业委会也可以设立独立账户,作为 住宅小区公共资金专用账户。 二、上述各类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收缴后,物业服务公司在扣缴有关成本和税费后,须在收到款项次月15日前将归属业主的资金划入该账户,物业服务公司须自觉接受业委会对该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三、资金使用参照《 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执行。 第七章、其他 一、本办法作为 物业服务合同的附则,用于 规范业委会及物业服务公司在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方面各自的职责。业委会及物业服务公司均须遵照执行。 二、本小区内其他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收费及分配须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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