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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碧桂园车库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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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c868 发表于 2014/9/14 20:54
碧桂园的地面第一层是挂空,用来放健身器材,大家公用的,本地开发商的地面第一层大多用来建车库和杂间卖给 ...

建筑报批的挂空层应是整幢业主共有,怎可被开发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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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uiqing 发表于 2015/1/4 15:29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这个事情应该跟什么部门反映?反映有用吗?

共有部分的收入业主占到8成,物业2成。而且共有部分的功能变化须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个跟开发商没有关系,开发的房屋卖完了就已不是开发商的物产了,除非半数以上房屋还没卖出去。物业只是请来看管物产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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