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是由省委、省政府统一进行的全省性活动。 二、兴宁市扶贫济困资金使用情况 1、2010—2011年合计捐资总额2074.5878万元 其中定向金额1674.1万元 未定向金额401.5299万元(含利息1.04218万元) 2、资金审批程序 定向资金:根据捐资者的意愿签订定向协议,由慈善会确认,市领导审批,再由慈善会账户划拨到定向单位; 未定向资金:2010年未定向的320.53万元由市政府发文统一划拨到24个省级贫困村帮助其发展村集体经济,2011年未定向的80.9999万元(含利息1.04218万元)目前仍在银行账户。 两年来的捐款已接受省、市、县三级审计,同时把所有捐款收支情况报送市扶贫局,然后由省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兴宁市慈善会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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