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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官员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手法、途径也在与时俱进。
80年代是个别官员动用手中的绝对权威为他人谋取好处,自己也从中分一杯羹。当时的实权官员大多还是毛主席时代过来的,思想里面还有浓厚的“为人民服务“的残留。所以这些官员在做违法事情的时候,往往还有内疚,不安。这个时代贪污分子最典型的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任铁道部副部长的罗荣光。他其实也就是有做生意的商人缺火车皮,当时私人要用到火车货运非常困难,有人顺着关系求到他,他挺讲义气,便动用自己主管全国铁路车皮审批的权力,为这些私人老板批一些火车皮运输物资。在今天看来,他的行为显然是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便利。这样的行为放在今天,不但不是犯罪,反而可以以铁道部党委的名义公开审批车皮给民营企业,理直气壮的对外宣布是铁道部贯彻中央关于搞活实体经济的指示精神采取的具体措施。
我那时候还上四年级,看到他出事后痛苦流涕,说明他脑子里面是矛盾的,脑子里面毛主席时代教育给他那种单纯的思想让他非常自责、内疚。
90年代逐渐有了所谓”官商勾结“。之前的中国,官是官,商是商。两者是泾渭分明的两个阶层。
自从改革开放后越来越多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下海“经商,艰苦创业,当然有很多老关系可以用。而商人经营企业得法,按照企业发展规模的大小被国家集体收编后,下海的前官员可以得到相应的比原来高得多的行政级别,进而平级调动进入政府机关,官与商之间的界限不再明显。官员与商人之间可以互相转换身份。甚至有一类人横跨官员和商人之间,既是商人又是官员。
比如中国最大的机械制造集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湖南三一重工,它的老板就是当初下海的官员,现在企业做大了,有关方面希望他归队,他可以成为副省长级别的政府官员。
也要看到官商勾结对中国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到目前为止,对中国的正面作用是远大于负面作用的。请问在中国哪个稍微大一点的工程,不靠官商勾结能够完成的?
进入21世纪,官员违法也进入新的世纪。体现在职能部门的利益公司化。具体表现是:不再搞个人英雄主义的贪污受贿敲诈勒索,那样风险大、心理压力重,比较过时了。现在采用的是整个部门集体参与,发挥集体智慧,具体分工合作,集团作战,贪污受贿的战斗力得到空前提高,抵抗纪检机关侦察的能力也无比强大;对付一般民众,那是坦克碾步兵,一碾死一片。
这个阶段最著名的就是受三鹿奶粉的三聚晴胺中毒事件,被全国舆论风暴刮出来的国家质量监督局集体事件。国务院直接下属的一个部级行政机关都这样为部门集体利益进行兵团作战了,那下面其他部门就可以想象了。
现在的职能部门,就是仔细研究中央下来的政策、指示精神,看怎样着手,才能利用这条政策给自己这个部门带来最大的利益。自己这个部门是执行该政策的主力部门当然好,可以攥取蛋糕的大部分。如果自己部门不是主要执行单位甚至完全不沾边,那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比如XX生育政策,XX委当然是主要执行部门。以前下乡扫荡,要动武,当然要带上某些强力部门的人和一些“临时工”,那样对刁民的战斗力才够强悍。那么这些帮腔的部门,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
现在中央政策转变了,严厉禁止动用暴力来执行XX生育政策,XX委马上与时俱进,改变战略战术,与原来看不上眼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联合起来。不是说不许用枪恐吓,不许用“临时工”抡大锤拆百姓楼房不许牵猪赶牛了吗?咱现在玩斯文的,你有本事小孩子不要上户口,不要读书呀!到时候你们这些刁民还不是乖乖跪在我们面前双手奉上红包求我们?跟我们斗!没死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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