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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赔偿)一般分三个部分:一是土地补偿;二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三是安置补偿。不存 ...
法律常识 发表于 2013/5/6 10:15
不懂就别瞎说。
一,就福清村这次开挖水渠工程,既不是土地征用更不是土地征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征用或征收方必须以国家为主体,县级以上政府才有征收或征用权。而这次的水渠建设,既不是以国家为主体,也不是县级以上政府来征收,所以从法律特征上看,既不属于征收也不属于征用。
二、国家的土地征收涉及到所有权问题,土地征用涉及到使用权问题。这次的水渠建设并无改变这两种权利,农村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原本就属于集体所有,现在仍然是集体所有。所以从法律本质上来说,既不属于征收也不属于征用。
三、举个例子:十年前广大农村轰轰烈烈的村道建设,其本质和意义跟这次水渠建设是一样的,同样使用了大量的农村土地,请问有谁拿到了国家赔偿?建设的主体单位为村集体,所有权也为村集体,使用权也为所在村民。跟政府一点关系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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