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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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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0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刘世锦)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市级财政将安排2000万元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争建立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网络、集中处理体系以及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力促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山区市前列。
  据了解,为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大会战,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乡村,市委、市政府在山区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制定出台 《梅州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方案》。根据我市各建制镇户籍人口,按每人每年4元下拨至各建制镇(不包括街道和县、市政府所在镇及基本纳入城市卫生保洁范围的镇),专门用于补助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经费;同时,对镇转运生活垃圾的经费进行奖补,将全市纳入奖补的100个建制镇(管理区)分为两类,人口少于5万人的为一类镇,每个镇奖补3万元;人口多于5万人的为二类镇,每个镇奖补5万元。
  奖补资金分上、下半年拨付,上半年拨付补贴额的50%;年底督查完成后再拨付50%。为此,方案专门明确了督查督办规定,所有行政村均按“户收集、村集中、镇(或村)转运”等模式达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的镇,才能全额获得剩余部分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未达到所有行政村农村垃圾日产日清的镇,取消剩余部分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凡在一个镇范围内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到位,经查实“脏乱差”问题一年5宗(次)以上的,取消相关镇剩余部分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方案还要求各县(市、区)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镇、村争取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通过“一事一议”收取保洁费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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