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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起纠纷兄弟大打出手 哥哥重伤弟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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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兄弟之间为赡养父母之事而大打出手,破坏了亲情,也违反了法律。5月27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敬某因将其大哥陈爱某打成重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被告人陈敬某在三兄弟之中排行第三,近年来与大哥陈爱某常因为赡养父母的事情而争吵。因意见不统一,两人渐渐产生积怨。
  2012年10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陈敬某驾驶汽车刚回到位于 丰顺县 汤坑 镇的老屋 门前时,大哥陈爱某拿着一把大铁锤 准备朝着 陈敬某的汽车砸去,陈敬某赶紧上前用手推开铁锤。陈爱某转而用大铁锤砸向陈敬某,导致陈敬某的鼻梁和眼角受伤。随后,陈敬某从车内拿出一把砍刀,砍向大哥陈爱某,导致其左手掌和头部被砍伤。后经法医鉴定,陈爱某左手掌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为八级,而陈敬某的损伤程度则评定为轻微伤。
  案发后,大哥陈爱某被丰顺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9天和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陈敬某则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被刑事拘留。在法院开庭前,兄弟两人以自愿协商的方式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被告人陈敬某也取得了大哥陈爱某的谅解。(李盛华 徐略军 李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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