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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在扩容,年后经营烟花爆竹店要再往城外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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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5: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城市在扩营,为了老百姓安全 ,年后经营烟花爆竹店要再往城外撤,如机场路撤到宁中供电所走上500米处, 兴田二路撤到望江市场, 官汕一路撤到管岭市场以上,福兴撤到五里和站前路,官汕四路撤到文峰二路囗以上等.......这样远离小区住户老百姓才住得安宁,不会发生群伤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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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5:52 | 只看该作者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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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7:47 | 只看该作者
反对!新圩都一次挂6条,楼主你保证你说的就很安全吗?治标还要治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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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8:45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狂鬼,为了老百姓安全就往城外撤,城外才是老百姓啊。最好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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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9:05 | 只看该作者
543216 发表于 2013/12/27 18:45
楼主狂鬼,为了老百姓安全就往城外撤,城外才是老百姓啊。最好禁!

强烈顶你,最好提倡过年不要或者少玩烟花爆竹。既浪费钱财,又污染环境。而且极不安全,也容易造成攀比之风和滋生腐败。


补充内容 (2013/12/27 23:57):
血淋淋的教训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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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20:07 | 只看该作者
对头!支持取缔烟花爆竹!推广使用替代品,如:环保烟花.礼花.仿真烟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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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21:43 | 只看该作者
这一天 发表于 2013/12/27 20:07
对头!支持取缔烟花爆竹!推广使用替代品,如:环保烟花.礼花.仿真烟花等。

非常同意!每次过年烟花爆竹狂轰滥炸绝对是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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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22:35 | 只看该作者
像新圩所发生的爆炸事件应该狠狠地追究市委主管安全的领导责任,因为往年每到年关市里都组织专项整治烟花爆竹行动工作,而今年的主管安全的领导是否借新年来临之际一心一意去爬官而疏忽了安全整治工作。所以像这种不作为、祸国殃民的领导就应该撤职回家种红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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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22:55 | 只看该作者
最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污染我们的大气,过年了,等下漫天硝酸烟味吧,刺激鼻腔,皮肤,提高环保意识,能少放就别放了,特别是炮仗,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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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23:12 | 只看该作者
明天就去兴宁市政务信息网写信,网络问政兴宁政府最好也禁止附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附城人口也密集,而且近年来炮仗威力越做越大,越来越响,也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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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8 09:34 | 只看该作者
当然禁燃烟花最好,对我们的环境有很大的改善,对我们的身体有很大好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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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8 10:52 | 只看该作者
煤矿塌方死人封矿!烟花炮竹爆炸封厂!交通事故死人封路!啥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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