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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201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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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杨花的蛇蝎女郎(作者头像为吴丽兰本人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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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7:13 | 只看该作者
爱过了,恨过了,过去了。。。。。希望走向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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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3 23:25 | 只看该作者
这不只是以前的事,而是关系到小姑子未来的人生。如果不是蛇蝎心肠的吴丽兰坚持十多年在背后作古作怪去破坏小姑子的人生,甚至离婚后还不放过小姑子的话,小姑子早就把这种作死的女人忘得一干二净了,就是因为吴丽兰的作所作为影响着小姑子未来的生活所以才揭发吴丽兰这个死八婆的恶劣行为。(吴丽兰多年前已经破坏过一次小姑子的爱情,离婚后又用谣言破坏了小姑子的又一段爱情,这难道不是意味着吴丽兰的目的就是要小姑子过生不如死的人生吗?如此心肠的人难道还不歹毒?如果说这个社会害人精不用为自己害了别人负责的话,那不是纵容更多的人可以出来害人了?反正害了人是不用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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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3 23:30 | 只看该作者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5/22 00:47
看了下,紧复杂。小姑娘受苦了,你说这些有什么意义?网络小说吗,还是想我们永和的男孩子都认识她,、

如果不提起勇气来揭发吴丽兰这个死八婆的这么多年所做的害人恶劣行为,相信以后她还会在背后作古作怪,最后受害人还是要继续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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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3 23:34 | 只看该作者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5/22 01:56
冤冤相报何时了,放下吧,放过她,也放过你自己,奔向自己的新生活吧!

只要这个死八婆以后不再在背后作古作怪害人,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的人早就奔向自己的新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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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3 23:45 | 只看该作者
海海 发表于 2014/5/23 09:00
no zuo no die. LZ现在多大年纪了?也学你前嫂子在作死的道路上裸着狂奔?
你写这篇文章无非就是让周围的 ...

如果一个人过得不开心是自己的行为所致那就要检讨,但如果是别人加害的话,貌似无关个人的情商问题。一个人不管是否是成年都躲不过别人故意在背后悄无声息的残害,因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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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3 23:45 | 只看该作者
海海 发表于 2014/5/23 09:00
no zuo no die. LZ现在多大年纪了?也学你前嫂子在作死的道路上裸着狂奔?
你写这篇文章无非就是让周围的 ...

你用词如此偏激,难道你是吴丽兰的什么亲戚?

补充内容 (2014/5/23 23:48):
吃点亏无所谓---说的容易,这十多年被人在背后残害人生的亏,不管是工作、学习、爱情、生活等都怎么走不顺利的亏,你愿意吃吗?


补充内容 (2014/5/23 23:51):
不影响现在的人生,请问谁会拿这些事出来讲呢!

补充内容 (2014/5/24 00:06):
你做的事跟她做的有什么区别?---两人做的区别非常大,吴丽兰是故意残害别人的人生,而受害人只是揭发害人精的所作所为,让她以后不敢再造次残害别人。
就算真害了你,那也是你这情商低到白痴才能被别人随便摆弄的货。---一个正常的人都会将精力投注在自己的事业、学习、爱情等正常生活上,请问谁会有多余的精力想得到会有人在背后害自己?受害人作梦都没想到自己辛苦努力的人生却变成被他人在背后愚弄的人生,如果你是受害人你能吃这个亏?
如果不是人生被残害得够呛,谁有空去理吴丽兰这种心肠不好的人!!


补充内容 (2014/5/24 07:11):
认识吴丽兰的真面目之后,小姑子根本就不想跟她扯上任何关系。这么多年以来小姑子一直在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无奈最后才知道被吴丽兰在背后残害自己的人生。

补充内容 (2014/5/24 07:18):
如你所说吴丽兰所做的事情只是没有道德,那在这里揭发她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关你什么事?如果你不是吴丽兰的亲戚,请问你激动什么呢?从你的言语中看,别人会以为你是一个是非不分的人?

补充内容 (2014/5/24 07:20):
不管吴丽兰离婚前还是离婚后都要打听到小姑子的去向然后去散布谣言残害她,受害人只是在这里揭发吴丽兰恶劣的行为已经算很客气的了!受苦难的受害人干嘛不敢揭发她恶劣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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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00:40 | 只看该作者
L20140419 发表于 2014/5/23 23:34
只要这个死八婆以后不再在背后作古作怪害人,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的人早就奔向自己的新生活了!

不知道怎么说了,老乡,你入魔了,难道宽容一点的心态都没有吗,胸襟宽阔才能天地宽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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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4 01:08 | 只看该作者
放心,根本不会入魔。只是这个海海的用词实在是太偏激了,有一点恐吓人的意味!

宽容的心态不是没有,那也要看是对什么人。如此歹毒坚持用10多年的时间去残害他人的人是什么样的心态?这样的人以后还会不会有残害他人人生的事发生谁都不知道。

在吴丽兰破坏小姑子又一段爱情之前,曾经有一段长时间里小姑子早就忘记有吴丽兰这个人的存在了。所以只要这个死八婆不再来残害小姑子的人生,也不要在小姑子的生活里出现,那就会胸襟宽阔和天地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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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07:41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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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09:04 | 只看该作者
我细细地看完了每一个文字。
有如下的分析:

楼主比较敏感,只要稍有对自己不好的,就会出现严重的抵触情绪。甚至是多想。
在这个社会上,身正不怕影子歪,自己没错的,别人再怎么陷害,总有一天也会见青天的。

至于人家的婚姻,谁是谁非,暂且不论。而你作为小姑子,却纠结在其中。
论是非者必是是非之人,希望楼主可以把心放开,把心结拿掉,寻找属于自己新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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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0:48 | 只看该作者
兰の景 发表于 2014/5/25 09:04
我细细地看完了每一个文字。
有如下的分析:

谢谢你的分析,但你分析的跑题了,写这些目的是为了揭发某人对楼主人生的故意残害,并不是人家的婚姻谁是谁非,写某人的婚姻问题只是次要的事情,明明楼主是别人婚姻的局外人却被不懂珍惜的某人强硬拉扯进来!

接连被某人破坏两段爱情和承受了10多年平常人不应有的苦难,相信任何人都会变得敏感起来。楼主也深知道让楼主对爱情和未来失去希望就是某人要的效果,否则她不会10多年来不休止的伤害着楼主。
在这里讲这么多关于某人婚姻的事是因为楼主最知道她的底细,某人对楼主已经早就不只是谣言上的事了,请留意某人在生活上对楼主的折磨和在背后对楼主人生的故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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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0:56 | 只看该作者
难道现在失联了,还会有影响吗?
相信一句话: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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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1:13 | 只看该作者
人虽然失联但并没有影响某人这么多年来对楼主人生的破坏,这能没有影响吗?

楼主了解某人是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人。离婚后某人早就远离楼主的生活了,还来破坏楼主的第二段爱情和搅乱楼主的人生,多年前破坏了一段还不够,多年后再来破坏又一段,这是什么性质的恶劣行为?


补充内容 (2014/5/25 11:15):
注:05年开始两人就已经失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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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1:34 | 只看该作者
某人除了在外面散布谣言之外,而且特地到楼主的公司、住所附近或楼主比较要好的女同事住所那里散布谣言,弄得同事人人对楼主躲之不及。(楼主从没有告诉某人自己工作的公司在哪里却见到某人出现在公司门口,而且让同事来楼主面前确认某人与楼主的关系以增加散布的谣言确信度!)请问谁人不讨厌某人如此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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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3:22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早离了吗?怎么还有那么多扯不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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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4:56 | 只看该作者
全力08 发表于 2014/5/25 13:22
不是早离了吗?怎么还有那么多扯不完的关系。

是的,早就离了,谁也不想跟她有任何关系,但她对旁人的伤害却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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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5:46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关系了,他怎么还对你家事情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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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6:18 | 只看该作者
全力08 发表于 2014/5/25 15:46
没有关系了,他怎么还对你家事情了如指掌。

曾经为一家人要打听肯定是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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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6:21 | 只看该作者
L20140419 发表于 2014/5/25 16:18
曾经为一家人要打听肯定是很方便的。

有心去害人的人什么事都难不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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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6:57 | 只看该作者
明知道这样,为什么自家的事还要传出去呢?而且不止一次的发生了。重新开始吧?纠结永远不是个头,而且也不可能挽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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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7:53 | 只看该作者
这已经不只是楼主家的事情了。
这是关局到吴丽兰这个人渣以后还会不会再出来害人的事情。

写这些前楼主曾经多次致电给吴丽兰娘家母亲让吴丽兰向她老实交待曾经害人的事,但她母亲不会做老人,自己的女儿害了人不但没有赔理道歉,而且只管保护自己的女儿,不管她女儿害到别人有多么的悲惨,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其实吴丽兰做的很多事情她母亲都知道,面对外人只是在装傻扮蒙而已。)难道被害人被害了10多年就这样算了?吴丽兰害了人就不用赔理道歉或负责了?

比如吴丽兰在电话里曾经向楼主和吴丽兰的娘家母亲承认破坏了楼主的上一段爱情,但在第二次通电话时却出尔反尔说没有此事,以至接下来吴丽兰一直不接电话让事情无法再进行下去,这难道不是她母亲他们在背后搞得鬼?因为他们担心吴丽兰承认后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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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7:57 | 只看该作者
纠结吧,没什么用的,过去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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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8:07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吴丽兰母亲如此不会做人,那楼主只能将吴丽兰对自己的伤害写在这里,让大家认识一下吴丽兰及其娘家母亲是如何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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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18:26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亲啊,我感觉像是看小说呢,还有下回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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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18:43 | 只看该作者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5/25 18:26
亲啊,我感觉像是看小说呢,还有下回分解吗!

可能有,前几天吴丽兰的娘家打电话来说:有人建议她请她家做官的亲戚来调查楼主然后再来残害楼主的人生,会不会这样做就问吴丽兰的娘家。(会做人的老人会搞清楚有无冤枉自己的女儿,如果真是害了别人就会赔理道歉并教育自己的女儿不可再有害人之心。)


补充内容 (2014/5/25 18:43):
吴丽兰的娘家母亲打电话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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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21:3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写了那么多大家都知道了这个人的不好,绕了那么大的圈子,你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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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23:10 | 只看该作者
全力08 发表于 2014/5/25 21:30
楼主写了那么多大家都知道了这个人的不好,绕了那么大的圈子,你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让大家小心毒蛇,以防跟楼主一样被吴丽兰这样的毒蛇咬得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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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23:30 | 只看该作者
L20140419 发表于 2014/5/25 23:10
让大家小心毒蛇,以防跟楼主一样被吴丽兰这样的毒蛇咬得遍体鳞伤!

放下吧,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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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10:48 | 只看该作者
真相扑朔迷离 网上说的不一定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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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10:59 | 只看该作者
真相真假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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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14:53 | 只看该作者
写这些实属无奈之举,谁让吴丽兰散布对楼主不好的谣言,让明明一直过着自己平静生活的楼主却莫名其妙遭受着别人带来的嘲笑或异样的眼光。

以下就是吴丽兰在背后害楼主、愚弄楼主人生、足以让她无从抵赖的证据。
(如果楼主早知道谣言的存在,早就找吴丽兰对质,不会白白蒙受这么多年别人的嘲笑或异样的眼光了。)

1、第一个公司:楼主通过熟人给吴丽兰介绍工作,上班后在公司宿舍住宿时吴丽兰曾将自己带有月经的血内裤挂在下铺同事放枕头的床边,目的是为了赶走这位老员工之后自己可以从铁架床的上铺搬到下铺去睡觉,吴丽兰此种实在是太过分的恶劣行为在大概有200多人的同事之间相传。(这200多人的同事就是吴丽兰在他们面前散布谣言的人证,因为这些人是楼主2年多的同事,而且他们都知道吴丽兰是楼主的嫂子。)

2、第二个公司:刚入职不久,从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工作的公司在哪里的楼主与一起开会出来的同事在公司门口遇见吴丽兰,觉得奇怪的楼主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吴丽兰说来找工作。明明此时的吴丽兰与前夫居住在离楼主相隔坐车一个小时才能到达的地方,吴丽兰为何不在自己居住的附近找工作却偏偏跑到离老公这么远的地方来?而且后来几年内不见她去工作,她说来找工作有谁相信?可惜当时的楼主思想比较单纯没多想就去工作了,谁知没多久公司内部谣言又四起。(公司前台的同事和与楼主一起开会出来的同事就是吴丽兰在他们面前散布谣言的人证。)

3、接下来的第三个公司和第四个公司:吴丽兰不但到楼主公司散布谣言,而且站在门口让听到她散布谣言的同事来楼主面前确认她与楼主的关系以增加谣言的确信度。而且吴丽兰还到楼主比较要好的女同事住所那里散布谣言,弄得同事人人对楼主躲之不及。(这些就是吴丽兰在他们面前散布谣言的人证,而且打着楼主嫂子的旗号在进行。)

4、后来吴丽兰在楼主与她夫妻俩一起居住的房东和邻居面前散布谣言,不相信吴丽兰所讲的他们曾经提醒楼主说吴丽兰在他们那里讲楼主的不好,楼主问他们是不是吴丽兰说楼主对她不够好,但他们说不是,楼主再多问他们就不肯讲了。由于哥哥出车祸恢复期内未能工作,要承担家计压力比较重的楼主没多细想这些好心人的提醒,结果住所附近谣言四起。(这些房东和邻居就是吴丽兰在他们面前散布谣言的人证。他们为何不相信吴丽兰所说?因为他们看到的是楼主一人在努力工作承担多人的费用,而四肢健全的吴丽兰却在游手好闲并且如此多事非。)

5、离婚后,吴丽兰还到楼主与哥哥居住的附近散布谣言,只因为遇到麻烦的她想找前夫帮忙却遭到已经结婚的前夫拒绝。吴丽兰认为一直以来有求必应的前夫此次拒绝自己是楼主在背后搞的鬼,其实毫不知情的楼主是事后才知道。(离婚前吴丽兰曾来过一次楼主他们居住的新地方,谁知离婚后已经有老公的吴丽兰还来找麻烦。)

楼主本意打算私下解决这些事情,与吴丽兰母女俩一起想办法驱散谣言。可吴丽兰及其母亲不会做人,在证据面前还为自己所做的事狡辩,而且将电话号码更换掉让楼主联系不上吴丽兰。

害了人不但不赔理道歉而且对已经承认过的事情出尔反尔。(吴丽兰在电话里向楼主承认曾经在背后破坏了楼主的一段爱情,她的娘家母亲也说吴丽兰在她面前已经承认确实做过此事,但在第二次通电话时吴丽兰却出尔反尔说没有此事,接下来吴丽兰一直不接电话甚至更换掉电话号码,这难道不是吴丽兰母亲他们在背后搞鬼?)

虽然过去的不能改变什么,但至少可以让那些嘲笑或带来异样眼光的人明白为什么他们会听到关于楼主不好的谣言。事情弄明白了就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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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4:5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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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 16:20 | 只看该作者
L20140419 发表于 2014/4/20 14:11
不管说的是通奸罪还是重婚罪,都是吴丽兰干的好事。这里只是说明她害阿玲的原因,正是因为发现了她干的这 ...

老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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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3:57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下回分解又开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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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7:44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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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8 04:53 | 只看该作者
海海 发表于 2014/6/3 12:58
你让我说什么好??我是非不分???你心里面就只剩下你前嫂对你的伤害?让我跟你一起在这网络上说你嫂子 ...

虽然你的言词中带有一些人身攻击和不太理智的文字,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发言。
只因写这些之前吴丽兰还未停止她的杰作 ,让楼主不能过自己平静的生活!
如今谣言已驱散,楼主已开始自己平静的生活不会再上来发言,如不关自己的事请不要再发言,望事情就到此为止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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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17:40 | 只看该作者
女人如衣服,千万别跟她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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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23:25 | 只看该作者
  现代的中国, 酿满样的 女人都有人去要的, 就是价钱的问题了, 男女比例差别大啊, 还有3000万的男人讨不到老婆的。
  希望楼主能恢复平静的生活,遇到作贱的女人,也是自己的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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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12:2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也叫美?????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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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08:13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听过。
还听说后来楼主的同事在听了这女人散布的谣言之后冤枉楼主盗取公司财物的事。这女人真贱,自己搞得丢了西瓜捡芝麻还来破坏别人的人生。
楼主也真够惨的,这种落井下石的事我们就不要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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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5 18:45 | 只看该作者
唔标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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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20:5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也想苦难的日子早点过去,走向自己的新生活。
可是只有楼主知道这2年来一直有一帮变态的王八蛋在以非正常人类对待的方式在跟踪着楼主,他们就是梅州市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一直处在离楼主2里范围之内,他们用一种肉眼看不见的高科技产品在刺痛楼主的全身,只要楼主想的或做的不是他们允许的,那么楼主就要受到全身的皮肤、肌肉、骨头的刺痛。如果楼主不按他们指示的去做,又或者做错了的话,那么楼主的身体就要承受这种高科技带来的疼痛。

一开始被刺痛时楼主以为是自己皮肤的过敏,但是日子长了才觉得不对劲,后来经楼主一次高强度疼痛的慌乱之下拨打了北京报警求救电话,才知道原来现在政府有这种高科技技术产品可以在2里的范围之内隔空来伤害人体的皮肤、肌肉、骨头,而且强度高时人被刺痛的感觉犹如被蜜蜂蜇了一样的疼痛。

他们是谁?他们为何要这样做?他们就是想利用楼主的爱情想在北京中央领导面前拍马屁来升官发财的梅州市政府领导。但当完全不知情的楼主知道自己的爱情被这些当官的拿来作为升官发财的筹码时,她拒绝了这种羞辱她爱情的变态行为,这些当官的被拒绝后就利用职权指使属下去破坏楼主的名声,在原本已经被吴丽兰破坏的名声再增添一些破坏楼主名声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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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20:55 | 只看该作者
为何楼主会知道他们想利用她的爱情作为筹码来升官发财?原来这些人是用刺痛楼主的身体来沟通的,楼主一直靠猜测来与他们这些变态沟通,表面上别人看到的是楼主一人在自言自语,而实际上这些政府人员是可以听到楼主说话同时也给予反应的。

楼主想问他们的是:难道一个人的名声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恶意的肆意破坏之后,政府领导就可以不尊重个人的人权和意愿,随意侵犯这个人的权力吗?并且在楼主不愿意的情况下用高科技产品伤害她的身体来达到摧毁她的心灵目的?

人的情感犹如身体上的肉,有谁愿意拿自己的肉来被别人割据?可有这些想升官发财想到发疯的梅州政府领导就是做得这么令人讨厌,他们喜欢拿别人的情感来做文章,否则的话就要想方设法来阻扰或拆散。为何他们不拿自己的情感这块肉出来割据?他们做得真令人心寒!难道这就是保护老百姓的政府工作人员吗?他们并没有保护楼主这个老百姓中的一员,而是在这2年的时间里伤害她、摧残她的身体、心灵、生活,甚至是摧毁了她的爱情和幸福!难道这就是身为一方地区的人民保安干的事?他们的职责是摧毁老百姓的幸福,而不是保护老百姓?

可是这帮人并不知道由于吴丽兰破坏楼主名声的谣言一个加一个犹如滾雪球般越滚越大,甚至引起了北京中央政府领导的注意,于是北京的领导在楼主不知情的情况之下监督她一年时间之久,了解到楼主是过安分日子的人而并非犹如谣言上的那种人!这些梅州市的领导不知道楼主从北京回来后一直处在被政府领导的监督之下生活已经好几年了,如果楼主有问题的话,那些领导早就不需要梅州市领导他们来处理这件事而是他们自己直接来处理这事了。

谣言是吴丽兰散布引起的,他们为何不去河南周口找吴丽兰处理这事,却满脑子的想他们的升官发财梦!利用不了楼主和她的爱情就来摧毁她的幸福,害得她的朋友怕得罪这些政府领导只能选择分手!!到今这帮人还在楼主工作的2里范围内跟着楼主、他们欺负楼主只是一个平民老百姓无力还手,天天用这种肉眼看不见却能感觉到刺痛的高科技产品在虐待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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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20:5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楼主想找出他们这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领导负责人是谁?是哪一个贪婪的变态领导如此想利用别人的爱情来升官发财的?别人不答应就用非人道主义的方式来恐吓和虐待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24小时*365天*2年 =17520小时,楼主被这种高科技足足被虐待了17520小时,至今在被虐待当中……)面对这些变态的政府人员,请问心已经被他们捅得千仓百孔的楼主应该如何做才能捍卫自己的人权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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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22:19 | 只看该作者
在被虐待的2年的时间里,这帮变态的政府工作人员已经发展到用这种高科技技术产品来刺痛楼主的脑神经,让她大部分的时间里处于瞌睡或睡眠状态之中。楼主不想睡觉也被他们这些王八蛋刺晕头脑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请问摧毁了楼主幸福的这些变态梅州市领导,楼主这样无理由被你们虐待的日子还要多久才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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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0 16:3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怀疑这个想升官发财到变态程度的梅州市领导并非是梅州本地人,他是由别的地方调任来的官员,他并不是真心的爱护梅州这个地方和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否则他不会做如此低贱的事情来羞辱楼主这个当地的老百姓,甚至是剥夺了她恋爱和婚姻、奔向幸福的权利,而并非只是侵犯而已!

请知情人士帮忙找出这个神经病的变态领导是从哪里调任过来的,并请转告他:楼主会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与尊严跟他抗议或抗争到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父母都没发表意见,身为一方地区的人民保安是否管得太多了!没有利用到楼主的爱情升官发财就要摧毁人家的幸福,这位领导是势必要为自己的变态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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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1 03:4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是凌晨将近3点45分,为何楼主不睡觉?因为此时此刻的楼主正在承受着这些神经病还在用这种肉眼看不见的高科技技术在隔空折磨着她身体的疼痛,他们要让女孩至今无法安然入睡!如果楼主犯了罪请他们站出来可以跟楼主面对面来提问或审讯,否则请他们远离楼主的生活不要再来折磨她、影响她的生活!!被政府人员这样无理由折磨身体却无力还手的无助的楼主应该向国家哪一个机关部门求救???HELP ME,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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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1 03:5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变态领导和他的几个神经病的属下如此做这么下贱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他们就是一颗老鼠屎,搅坏了梅州市领导这些好粥!!这些变态加神经病有本事就站出来跟楼主面对面当面解决问题,有本事让他们不要藏起来折磨楼主的身体,让她不能安然的睡觉和过自己安静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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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1 03:59 | 只看该作者
这些自称梅州市政府领导的王八蛋有本事站出来,让楼主看看你们到底是一帮什么样的货色,竟然卑鄙到如此下贱,楼主早已离开梅州外出工作,这些变态还一直跟在楼主周围却不现身但一直在骚扰楼主的生活!卑鄙手段楼主已经领教,现在就想让家乡父老看看你们到底长得是什么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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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21:32 | 只看该作者
L20140419 发表于 2014/12/31 03:59
这些自称梅州市政府领导的王八蛋有本事站出来,让楼主看看你们到底是一帮什么样的货色,竟然卑鄙到如此下贱 ...

不知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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