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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语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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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兴宁教育局(关于入学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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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8:06 | 只看该作者
不太清楚兴宁的政策,早知道是这样,自己应该早早的做准备,比如外出就读,本地读也要提前托关系,错过了时间就耽误了自己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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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9:30 | 只看该作者
缘来系你 发表于 2014/10/8 10:46
兴宁教育局神经病。

兴宁就业不足,推迟上学,推迟就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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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22:41 | 只看该作者
连心 发表于 2014/10/9 19:30
兴宁就业不足,推迟上学,推迟就业年龄。

有几个人在兴宁就业的?这理由就更扯更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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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00:0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顺应民意,有些人就少了很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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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11:41 | 只看该作者
1june1 发表于 2014/10/8 11:06
不是6周岁吗?怎么变7周岁了。9月1日开学前还未满6周岁就要等明年再就读了。当然这个年龄是与身份证号码为 ...

兴宁是9月1日开学前还未满7周岁就要等明年,我小孩是09年10月的,到时上学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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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0 22:45 | 只看该作者
逆耳 发表于 2014/10/10 00:09
如果顺应民意,有些人就少了很多收入!

这就是这土政策能施行多年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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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21:55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我家的情况与你一样,目前也在上大班,但现在外面上小学要靠积分,不好上啊?明年不知如何?正烦恼着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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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22:07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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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08:0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国家提倡真正的教育原则是一切为了孩子!兴宁的教育原则是一切为了孩子的“钱”,想问一句:兴宁的地方教育原则难道有别于甚至大于国家教育原则吗?。兴宁教育之所以逐渐落后,就是没有改变,十几二十年前的过时的教育政策还在演绎,没有了创新,没有了进取,得过且过的兴宁教育让人好悲哀,误人子弟的事继续发生着,感谢楼主将这个关乎家乡孩子们未来的事情报出来,希望兴宁政府多听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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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0:1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有關这问题我想讲几句,2002年我儿子由大班升小学一年级,当时在兴宁附小读幼兒園,按当时附小承諾可直接升读该校一年班。但好可惜,附小告知我:你儿子还未满7周岁,还差5天时间,要多读一年大班。最後我只好另想办法转到城里另一间小學,不用多说,给我带来的是对兴宁教育部門的失望和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就是儿子上学的不便!经过了这么多年,兴宁教育部門还存在此类问题。我不想讲粗口骂人,只感到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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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0:1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有關这问题我想讲几句,2002年我儿子由大班升小学一年级,当时在兴宁附小读幼兒園,按当时附小承諾可直接升读该校一年班。但好可惜,附小告知我:你儿子还未满7周岁,还差5天时间,要多读一年大班。最後我只好另想办法转到城里另一间小學,不用多说,给我带来的是对兴宁教育部門的失望和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就是儿子上学的不便!经过了这么多年,兴宁教育部門还存在此类问题。我不想讲粗口骂人,只感到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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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09:59 | 只看该作者
东郎 发表于 2014/10/14 08:07
我们国家提倡真正的教育原则是一切为了孩子!兴宁的教育原则是一切为了孩子的“钱”,想问一句:兴宁的地方 ...

是啊,发展最终拼的是人才,而教育,医疗是留住人才的关键,希望政府忧民所忧,莫失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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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11:25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兴宁教育局儿童满7周岁才能入小学一年级这一违反义务教育法危害儿童利益的做法,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给于儿童公平,不能让教育局一改了之。兴宁教育局不知害了多少儿童。楼住写的就是一份非常好的有水平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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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13:05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只有兴宁政府脑残才想的出来这政策的、唉…有钱人更脑残乖乖给钱走关系、没钱人就可怜了、那些有钱何必替百姓一起出钱出力去投诉教育局呢?兴宁人就专会搞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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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09:11 | 只看该作者
您好!
关于不足龄设定的主要依据是:
    1、《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联合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文释义》,其中对“年满6周岁儿童”有明确的解释,即:“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
    2、《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我省禁止不足龄学生注册学籍。

制定此政策的相关依据,请参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网站。《义务教育法》规定县区是义务教育实施的主体单位,在不违反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的情况下,有权利自行设置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



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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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22:49 | 只看该作者
朋友的也是08年的小孩,她的已经上一年级了,而我的还在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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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7 13:25 | 只看该作者
happiness 发表于 2014/10/16 22:49
朋友的也是08年的小孩,她的已经上一年级了,而我的还在大班

是啊,无形中荒废一年,而且是毫无意义的一年,倘若孩子初三或高三想复读一年都几无可能,本身正常读书已经比别的城市的孩子多一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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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3:3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兴宁那个脑子烧坏的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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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4: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这几年论坛上几乎都是热点,人家就是死猪不怕沸水汤,死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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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20:55 | 只看该作者
有网友已经一针见血指出来了
钱作怪只顾着一小撮人的钱袋子
而罔顾广大兴宁百姓利益
婴儿出生要塞红包,小孩读书为学校为学位为年龄等问题要塞红包,毕业了找工作四处求人送红包,看病住院塞红包,一直到去见马克思了还得给殡仪馆的人塞红包,说句实话作为兴宁人,大家真心感到幸福吗?有人说全国各地都一样,可是兴宁这方面特别突出,难道不值得我们兴宁广大百姓好好反思吗?说家乡缺点的人其实更爱着这一片大地,正所谓爱之越深恨之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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