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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节,民政部门向所有低保户、五保户发放的补助金并不是春节慰问金,而是中央、省下拨的针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包括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的临时物价补贴。2015年春节,中央、省、市停拨了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临时物价补贴资金。每年春节期间,民政部门根据上级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对部分因患重大疾病、一家多残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低保户、失能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进行入户慰问,并送上节日慰问金、御寒物资等。
我市各镇(街)民政办设立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随时受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同时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性、过渡性生活救助。
兴宁市民政局
2015年3月13日
补充内容 (2015/3/13 17:48):
市民政局对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已在兴宁市惠民信息平台、党廉信息平台、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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