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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养生山城项目是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粤发改重点〔2014〕147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按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占用多划(预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和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处理。本项目属于省重点建设项目,因此视为已列入《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可以占用多划(预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中。项目符合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条件,项目需占用基本农田1.2075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的《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广东明珠养生山城项目)》于2015年3月20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5〕40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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