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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大埔工商所违纪敛财(百万),谈何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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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 09: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初又到了工商营业执照验照的时候,大埔县百侯工商所工作人员要求缴交60元验照,否则不给办理。我再三要求免费办理,答复是不交不给验照。不得已我只好给了60元。
      后来了解到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早在2010年底就颁发了国务院令及工商总局通知,明确规定验照时不得收取(包括“搭车”收取)任何费用,为何大埔县工商局却有令不行?能够违纪敛财达3年之久?希望上级主管部门核查并给出合理的解释,还大埔所有个体工商户一个公道。

证据一:




证据二:




证据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96 号 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通知 (工商办字[2010]243号)(一)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  各级工商机关对个私协会工作不能包办代替,个私协会会费由个私协会收取。严禁各级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
3:《关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 加强个私协会会员入会和会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严禁强制入会,规范会员入会手续;严禁搭车强制收取会费,严格规范会费收取行为;
4:《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依法收费的凭证。各收费单位要做到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相关文件链接:w w w .saic.gov.cn/ywdt/gsyw/zjyw/xxb/201310/t20131015_138728.html(因为外链权限,请自行删除链接中的4个空格)








先是公然撒谎,不承认乱收费;而后不得不承认退费(还仅仅退了一年),完全是前后矛盾———没有乱收费何来退费?
还有2011、2012年度的呢?退还是不退?(仍在公然撒谎“填写入会申请表!”等)

请参阅:《大*论坛》相关网帖:
工商所违纪敛财(附多项证据),谈何群众路线?已退还“年审费”60元,你的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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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6 11:33 | 只看该作者
广东梅州大埔县工商局利用行政审批乱收费、权力寻租。
2013年初又到了营业执照验照的时候,广东梅州大埔县百侯工商所市场监管人员肖**(非个协人员)按每年惯例要求缴交60元验照,否则不给办理。我再三要求免费办理,答复是不交不给验照。不得已我只好给了60元。3天后该市场监管人员交回验照完结手续及里面夹带1张收款项目为“2013年度”的大埔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收据(附)。60元现金经手人及收据上的“开票人”、“收款人”均非大埔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人员。
大埔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是一个民间社团组织,“是服务会员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埔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完全没有执行《中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章程》:“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填写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批准; (三)发给会员证。”的情况下,利用工商的行政审批权力诱骗(既未声明是收取“个协会员费”,也没有声明是代“个协”收取费用)。甚至威逼(不交不给验照)个体工商户缴纳费用(收费时称“年审费”)。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局发布了发改价格[2010]1182号《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该行政《规章》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定性为必须取缔的“乱收费”;将当事人未自愿申请“强制加入协会并收取会员费”定性为“必须坚决取缔的乱收费”。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主管部门,应该对大埔县工商局、大埔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的收费过程违反“《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一、治理规范的政策措施:(一)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根据《价格法》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下列收费行为一律取缔。1、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2、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3、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章程》的行为责令整改,对该协会违反《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的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要求作为“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主管部门的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督促大埔县工商局、大埔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赔偿本人(非会员)缴纳的“2011、2012、2013度”费用及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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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1:37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大埔的也发来这里,估计没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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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2:38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向省工商局反映才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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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2:40 | 只看该作者
大埔工商所,俄俄哥哥,骗取老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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