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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带头水田建房
类型 求决 来信时间 2016-02-26 09:21:28
标题 村干部带头水田建房
内容 尊敬的领导:兴宁市新陂镇上长岭村,村干部余某某带头启动农田建房,霸占村民主要灌溉水渠,村民多次到新陂国土所反映无果。村民到信访办投诉,工作人员就以他的工地已停工敷衍村民,到国土所反映,国土工作人员这样回复村民,村干部建房不易,示意村民妥协,官官相护!(如果国土不作为,没有将水田违建房屋拆除,我们将呼吁村民,大家都可以到水田建房,有村干部做榜样,村干部的不会拆除,大家的也不会拆除,村民不要错过这么好的福利!)
村民要求恢复原样,给村民农耕便利!如果不恢复原样,我们会向省国土局投诉!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国土资源局 处理时间 2016-03-07 09:51:20
处理意见 村干部带头水田建房:
你好!经调查,群众反映建房当事人为钟远辉(上长岭村干部余春红丈夫),为改善居住条件,钟远辉拆除原有三间猪栏杂房,并占用约60平方米耕地建新房,因其在建房过程中占用部分灌溉水渠,引起村民之间的纠纷。新陂国土所人员在巡查发现钟远辉建房后,第一时间及时制止其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并于2016年1月15日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要求钟远辉保持灌溉渠道的畅通,不能影响其他村民的耕作排灌,目前钟远辉已停止施工。我局要求新陂国土所加强对该宗违法用地的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7日
政府的制止,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已经默认!大家快搭车了,村干部的违建不拆除,大家的也不会拆除的,不要错过这么好的福利!
政府解答说是占用部分水渠,占用60平米违建房屋,其实占用主要浇灌水渠,占用100多平米水田,违建两栋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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