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南方日报》梅州观察版,以《19.2万人脱贫任务如何完成?》为题,报导了梅州将通过实施产业扶贫,落实一把手扶贫工作责任,合力攻坚形成大扶贫工作格局。 根据省核定的三年脱贫攻坚任务,梅州要完成349个贫困村6.9万户19.2万相对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任务约占全省11%。时间紧迫!要用3年时间攻克贫困堡垒,兴宁将采取怎样的措施?
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表示,兴宁将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深入调研分析贫困村贫困户的情况,力争2016年脱贫9579人,2017年脱贫12772人,2018年脱贫9579人,确保依期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兴宁今年计划投入资金3500多万元,实施畜牧业养殖、蔬菜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项目50个;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对有创业需求和创业能力的贫困户,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科技水平,拓宽增收渠道,计划完成实用技术培训21450人(次),转移就业人员2800人;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信用贷款;积极争取苏区政策的项目资金和社会事业方面的财力补助;借力广州市及其天河区的帮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径,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
此外,还要建立领导工作机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落实市镇村三级党政“一把手”抓扶贫,市镇村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队包镇、镇包村、村包户”的包干工作机制;建立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验收监管、绩效评估等规范管理,做到项目、资金、效果“三公开”;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重点督查、常规督查、联合督查,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镇街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对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进行问责;强化基层组织保障,选配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切实提高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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