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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兴宁A8网上比较热闹2件事情:
一、兴宁一哥协助调查。(这是政治事件)
二、社保新政策要不要买的问题。(这是经济事件)
先说政治事件:这问题是某党内部问题,山外面的人不要评论,简单说就是“拔牙”问题。首先在这里肯定一下“一哥”工作,对于当地既得利益势力敢于动“刀子”,工程量大,开展起来有魄力;有利地推动当地房地产等产业发展,为当地老百姓提高了住房品味。其次充当某某的“爪牙”这与中央高度不统一,是个政治问题。既然是个政治问题,老百姓不在能力范围内。(我愿意充当总书记的“爪牙”)个别的势力小人也不必“敲锣打鼓放鞭炮”!
再说说经济问题:这个关系到老百姓的切实利益,处理不好会“肠子的悔青了”。既然是个选择题,那就应该正确客观引导。
1、有人担心这社保基金会资金链断裂?还悬乎会发生美国的“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欺骗广大的人民群众,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是多么大的一件“政治问题事件”。所以在社会没有变革前是不会发生的事情。
2、再说说发社保的钱从哪里来--中国社保保障基金的构成。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列入预算报告,接受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监督。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最新颁布法律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全国社保基金”)成立16年来,首次以国务院条例级别明确其性质、定位、投资运营、监督、法律责任等。现有广东、山东两地试点的基础上,各个省的社会保险基金或将陆续由理事会进行委托管理,为将来社会保险基金“入市”提供一个法律依据,也是社会保险全国统筹的过渡性办法。
我们发展中的中国养老体系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
1.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快,养老金负担增长迅猛;
2.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尚不健全,覆盖面较窄,历史包袱较重。
(个人认为:“缴纳4万8”是社保政策推广的一种手段或者说方式;“2016年5月1的社保新政策”也是围绕“覆盖面”这问题着手解决!至于要不要买,就请各位掂量掂量自己的裤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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