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拍脸威胁、按头闻便桶、拖拽抽打、不给饭吃、住猪圈……近年来,虐待老人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在过去的一年中,全世界大约有1/6的老人遭受了不同形式的虐待。现今许多国家都正在经历快速的人口老龄化,这一问题亟待引起各方关注。
“关起门来”的恶行
2017年5月,广东南朗保姆疯狂掌掴虐待83岁老人。家人在一次探望中发现老人身上的伤痕,保姆却谎称是老人自己摔倒,家人通过调阅自家监控才证实了保姆虐待老人。
江苏省灌云县一位江姓老太则遭子女虐待,尽管江老太儿子家中有6个房间,足以满足老人的居住需求,她却一直被安排生活在臭气熏天的猪圈里,整日与猪为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虐待老人是指在任何理应相互信任的关系中,导致老人受到伤害或痛苦的单次或重复行为,或缺乏适当行动。
其他国家也同样存在虐待老人的现象。据报道,2016年2月,日本一间养老院的前员工因涉嫌在职期间将入住老人从阳台丢下致死遭到警方逮捕。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网站上提供的资料,由于失能失智、害怕报复等原因,每24例老人受虐事件中,仅有1例获得通报。
虐老事件缘何屡禁不止
细究虐待老人行为背后的动机,专家认为,发生在家庭内部的虐老主要原因是子女照顾父母责任心的缺失。一些孩子因从小受到过分宠爱而产生“唯我独尊”的想法,不考虑父母的感受。其父母越来越依赖子女照顾时,容易家庭关系紧张,特别是经济关系,可能会导致冲突升级。
有些子女无法在老人身边照顾,聘请的保姆有的会虐待老人。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表示,子女无法时时监控保姆行为,而老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失能老人,体能和意志都减弱,给个别无良保姆留下了可乘之机。
对于发生在养老机构的虐老事件,由于护工的照护压力和负面情绪,虐待老人尤其在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中更多发。失能失智老人无力、无依、无选择甚至不能表达,往往成为被虐待的高发群体。
浙江外国语学院社会福利研究所所长、养老政策研究专家董红亚教授认为,虐待老人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在我国,这一问题尚未引起充分的重视,规制、研究和认知都显不足。
她表示,对于虐待老人的行为社会认知较狭隘,把虐待老人的行为仅仅看作是恶性的身体伤害事件。对老人命令式的语气语调,对老人失禁进行像对孩子一样的言语责备,不顾及隐私等想当然的行为,都是不恰当的。
日本2006年4月1日正式实施高龄者虐待防治法,明确界定伤害任何老年人尊严的行为均称之为老年虐待,具体包括身体虐待、护理放弃、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经济虐待,强调虐待不是你的主观认知,而是对象即老年人的感受。
预防虐老,亟待全社会更多关注
2011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66/127号决议,指定6月15日为认识虐待老年人问题世界日。
董红亚表示,目前,我国虐老的相关法律界定不明。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与老年人权益和社会服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只在条文最后的“法律责任”中笼统地提及,若发生虐待老人行为,依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治安管理处罚及追究刑事责任;且把“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等行为并列,未对“虐待老人”进行专门界定,致使社会对虐待老人行为理解不清,行为问责界定困难。
专家呼吁,应加强对养老行业的规范和监督。制定完善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行业运营,并根据不同需要设立不同的养老机构,比如针对独居老人,或者身心障碍的老人配备相应人员。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从业机构的规范,让“蛇蝎保姆”没有生存空间。
夏学民建议,基层养老院硬件设施条件应进一步改善,并录用正规渠道培养的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实行实名登记,除了平时加强业务培训和道德警示外,定期将虐老的养老护理员纳入黑名单。
除此之外,很多人也关注到施虐方的问题。他们建议也应为这些人提供各类心理咨询、护理培训、帮助解决家庭内部矛盾的正规机构,尽早将虐待老人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道德与法律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两大利器,二者相辅相成。要建立一个兼容司法、道德、行业规范等多合一形式的全方位老年人权益保护环境,仍需全社会多方共同努力。(半月谈记者 汪奥娜 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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