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待遇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
近日,省委和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待遇等方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畅通,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结构性紧缺状况基本缓解,教师学历明显提升。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师质量。
《意见》要求,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推行师范生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选拔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职业素养培养,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普通话、信息技术应用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
《意见》同时要求,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具体来说,创新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政府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落实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学校对教师考核评价的自主权。
《意见》明确,提高教师职业地位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推进职业院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