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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涂样生 通讯员罗伟义 余梅强)昨日,兴宁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该局通过10天缜密侦查,派员远赴千里之外的贵州,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涉黑恶人员曾彦×、曾富×、石×、李×龙4人抓获归案,成功侦破该市黄槐镇“8·1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今年8月11日下午,兴宁市黄槐镇禾村刘黄栋下路口发生了一宗命案,该镇青年欧阳×被一伙蒙面持枪械人员追赶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兴宁市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很快查清案件起因是两帮社会闲散青年因争瓷泥、石场等生意发生矛盾,互相报复引发命案,警方迅速锁定涉案人员曾彦×、石×等人。
8月20日,专案组民警远赴千里之外的贵州省镇远县,并在梅州警方和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在当地一宾馆,将躲藏在一间房内的 4 名涉案男青年曾富×、曾彦×、石×、李×龙等人抓获。8月23日,另一石姓疑犯在家属陪同下向警方投案。
经审查,曾彦×等人供认,他们均是黄陂镇人,2009年10月份左右,他们与欧阳×等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团伙,因争瓷泥、石场等生意发生矛盾,双方因此发生多次打斗,欧阳×等人多次殴打或恐吓他们,他们怀恨在心,商量要教训一下欧阳×。8月11日下午,曾彦×得知欧阳×一伙将在黄槐镇禾村出现,便纠集曾富×、石×等11人,准备好遮面用的风雪帽及砍刀多把和一支自制火药枪,骑乘4辆摩托车往黄槐镇禾村方向找寻欧阳×。下午4时35分左右,曾彦×等人在禾村一路边小店发现欧阳×等人,便持砍刀和火药枪追赶。欧阳×和同伴张某见情况不妙,急忙往二楼逃走。欧阳×情急之中从七八米高的二楼跳到店后面的菜地里,曾彦×等人随后赶上对其一阵乱砍。当晚,得知欧阳×被砍后伤势严重死亡,他们便各自逃走。
经进一步审查,警方还查清曾富×等人持械故意伤害李某致重伤和在兴宁市某学校将一学生打致轻伤的违法事实。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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