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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减少环节提高效能服务计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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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兴宁市的曾某将1万元社会抚养费交到了兴宁法院行政庭法官手里。与以往其他被征收的人不同,交钱后他脸上反而露出了一丝轻松的笑容:“这次我可以安心了,不用整天担心有人来‘抓’我了。”
  原来,曾某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只能将嗷嗷待哺的小儿子送往别处寄养,白天自己做生意时还担心计育部门的人来“抓”,日子过得很不踏实。当兴宁市计育部门向兴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曾某的社会抚养费后,主审法官立即传唤曾某,对其耐心释法,说明了不履行面临的法律后果。主审法官也就曾某经济较为紧张的事实及时向计育部门反映,经过法庭的多次协调,计育部门同意给予适当减免,曾某也表示会尽力想办法履行,最终在问话后的第7天,曾某把1万元自觉交至法院。仅用8天时间让案件未经执行程序便圆满结案。
  这是兴宁法院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站式服务的专案组成立后的首宗成功案例。今年以来,兴宁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这一重点工作,采取“通过调研找准工作切入点、建立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构建良好互动局面”等三项措施更好地服务兴宁计生工作大局。兴宁市最近3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数共有1954宗,可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只有13件。为此,该院专门成立了调研组深入10多个镇收集情况。门槛高,环节多,工作量大,不知与法院哪个部门协调成为计育部门普遍反映的问题。对此,他们撰写了《兴宁法院关于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数量偏低的调研》,着重从主客观等方面剖析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该院在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能等方面下功夫,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和提供一站式服务。该院还将调研中发现的政府有关部门在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就法律规定、证据收集、程序操作、减少环节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兴宁市计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实施意见》,推动了该项工作的规范和发展。(黄义涛 廖思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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