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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路局依法拆除非公路标志 净化公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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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0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省局有关非公路标志设置应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辖区公路两侧非公路标志建设,市公路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从8月下旬以来组织路政人员对擅自占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设置的广告横幅、招牌等非公路标志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切实消除了公路两侧非公路标志乱挂乱设的现象,有效美化了路容路貌。

   在清拆行动前,路政人员首先对辖区路段违法标志物进行调查摸底,并电话通知或亲自上门向违章业主宣传公路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向他们讲明自行拆除的期限和公路部门依法强制拆除的时间,通过宣传,大多数业主积极配合,自行拆除了违章标志。对规定时间内逾期不拆除的,该局组织路政人员给予强制拆除,树立路政管理执法必严的形象,捍卫了公路法律、法规的尊严。


这次清拆行动于G205S225X016等路段共拆除违章广告横幅、招牌等60多(条)块,进一步净化了公路环境,为迎接“国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薛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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