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全时段“禁燃”中心城区于2019年起执行的区域。为做好新一年“禁燃”工作,减少噪声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该市于1月6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 兴宁市2023年“禁燃”工作会议围绕“禁放区内不响,禁放区外少响”的总目标进行了部署。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伟军提出了“强化思想认识,‘安全弦’再绷紧,务必做到扛责在肩;强化巡查监管‘重点关’再把好,务必做到效果显著;走好群众路线,‘宣传口’再扩大,务必做到家喻户晓;强化齐抓共管,‘防控墙’再筑牢,务必做到管控有力”等四方面要求。 会议还明确了“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详细职责,并成立了2个市(县)级巡查组、相关镇(街道)各成立2个镇级巡查组、相关村(社区)各成立1个村级巡查组,切实加大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以确保“禁燃”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抓出实效。集中巡查时间为1月1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月10日(农历正月二十)。 记者在兴宁市2023年“禁燃”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市划定的全时段“禁燃”中心城区仍然执行于2018年底划定、2019年起执行的区域,约18平方公里,范围涉及兴田、宁新、福兴三个街道和刁坊镇。近年来,通过实施全时段“禁燃”措施,在减少噪声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等方面收到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市民赞誉和支持。“‘禁燃’中心城区的划定为每5年一轮,2024年起大概率会根据城市的发展进行新的调整,预测‘禁燃’范围不会小于今年。”兴宁市“禁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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