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沦落人 发表于 2013/3/3 12:48

转发关于拆迁受难村民就南部新城拆迁情况向广东两会代表的一封信

给全国两会广东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两会代表,您们好,我是广东省兴宁市南部新城拆迁受难村民,首先祝你们工作顺利,上京一路顺风,这次我在看到你们在广东农村报刊登农民对征收有何建议及意见可通过电话,网络反映带话上京,我们拆迁受难农民感到十分高兴,都认为总算有为百姓说话的人了。
      这次我想向您们反映的是我们兴宁市政府为了发展城市,扩大城市建设,发展三园一区,大量征地拆迁。这本是好事,我们百姓本应该大力支持,可是兴宁市政府颁布出霸王政策,给拆迁人民带来了莫大的灾难,给拆迁户所谓的补偿1:1等价置换。例如农民占地100平方的两层小楼房,房屋总值1900*100+100*2*1100=410000元。410000/2500=164。这意味着农民200平方的房子才能置换政府安置电梯毛坯房164平方。农民的房子地皮1900元加房子折价每平方米1100元置换政府建的安置房每平方米平均2500元,且利用率仅为85%的毛坯房(拆迁装修补偿费300-500元每平方米)。这种置换方法说明拆迁户的地皮白送给政府且不算还不能等面积置换回来。有的还要自己付装修费才能换来房屋面积缩水15%的电梯房。你们说我们老百姓会愿意吗?农民失天失地,还要自己付钱装修。多冤枉啊。这就是所谓的让利于民吗?
      现在农村一般建筑都是2层左右。单层的没有空地的还好一点。二层以上的或者别墅造型的房屋就亏多了。现在兴宁市政府规定除住房占地建筑面积外所有花园或空地500元一平方。我们就表示不明白,1900元地皮跟500元的空地地皮对比,一栋占地300平方的两层别墅装修住房(住房建筑占地100平,花园空地200平)还比不上只占地100平方小三层旧屋。这就叫所谓的公平吗?难道政府卖给开发商同一块地皮中也有分三六九等的价格吗?农民向来就有天有地,靠自己辛勤劳动几十年积蓄才建起了楼房,本想日子会一天一天更好的。但现在兴宁市政府这种拆迁赔偿标准让农民如何活下去呢?我们农民也没有想过靠拆迁一夜暴富,我们农民也支持政府搞新城建设,但是这一切支持都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现在兴宁市政府还采用多种手段对相关人员株连九族,进行恐吓。说今年3月20日拆迁户不同意丈量拆迁就要移交兴宁市政府司法机关,强制实行拆迁,这是什么世道啊?虽然土地是国家的。但房屋是我们私有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吧!
      以上情况,恳请两会代表实地调查了解,走访关注。
                                                                                                                              反映人:广东省兴宁市宁新办事处受难村民。
                                                                                                                                 2013年3月1日

落魄汎亾 发表于 2013/3/3 13:20

无为的政府令人心寒啊

落魄汎亾 发表于 2013/3/3 13:22

把此贴顶起来啊,要的是合理的赔偿标准

Q博士 发表于 2013/3/3 13:25

顶起顶起,大家一起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阿。

落魄汎亾 发表于 2013/3/3 13:31

把此贴顶起来啊,要的是合理的赔偿标准

Q博士 发表于 2013/3/3 13:31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人家深圳一幢房子换了2000万又不说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3:33

顶起来,大家都顶起来,要老习看看兴宁的政府是怎样对待百姓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3/3/3 13:33

没有什么可比性,我家屋后就是丽景湾,人家房价上到四千,又怎么说。政府要强来,那我们也只能硬顶

落魄汎亾 发表于 2013/3/3 13:33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一只狗在叫,你不知道内情就不要乱叫了,狗,可恶之狗

宁新苗条肥仔 发表于 2013/3/3 13:40

走这一条途径是最明智的,现在就要看我们的代表是代表人民还是代表人民政府了,我们老百姓就等着看兴宁市政府司法机关怎么在3月20号强制拆迁了!请大家共同关注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3:44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
   请凭良心讲话,一个城市要发展,必须有东西会牺牲的,这点我理解,但是兴宁政府这样的表里不一的征收条件是谁都不会满意的,这样是造福百姓吗?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3:59

烂房换新房还不满意,要不是要开发你们那谁要你们那些烂房子阿,真是有福不要阿,佛山的两百平才换了四十万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3 13:30


   无知是家伙

无乜点解 发表于 2013/3/3 13:59

"鬼子"进村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3 14:06

只要大家不同意政府敢强拆个锥子,除非他的乌沙帽不要了,大家不用怕的,政府是白沙包喊猜!大家都不签名就可以了!城南同胞挺住啊!

全力08 发表于 2013/3/3 14:08

朋友房子都没有的住了,要到大马路上过日子了,如果是你,你满意吗?

恨狗 发表于 2013/3/3 14:10

集体进京旅游……

全力08 发表于 2013/3/3 14:10

呵呵,强拆吗?那么来吧。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3 14:10

再说明下这些东西发A8论坛没什么锤子用的,没人理会的,要发到微博那里,附上一些图片,A8论坛管理员都是给ZF强奸过了,没鸟用的!

兴宁宁新人 发表于 2013/3/3 14:26

坚持不拆。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3/3 15:11

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遵守征地拆迁条例中的“对等略好”的原则!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5:12

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遵守征地拆迁条例中的“对等略好”的原则!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3/3 15:11


    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遵守征地拆迁条例中的“对等略好”的原则!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3/3 15:18

无论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开发商建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是民事行为主体,都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民法通则等价有偿原则、对等略好、拆一还一、公平公正、平等协商一致原则,这是国际国内历朝历代永恒不变的原则。

11228694534 发表于 2013/3/3 15:46

兴宁的领导根本就是压榨老百姓可恶!!!!!

全力08 发表于 2013/3/3 16:02

希望得到公平赔偿

山乔 发表于 2013/3/3 16:17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园一区一基地”发展战略,街道办紧紧围绕“新区”建设部署,凝聚力量,乘势发展,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抓项目、促发展、惠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四宗批准用地共1205.8675亩,已完成征收1134.0865亩。欧尚购物中心项目首期50亩用地范围,涉及1.9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拆除任务,已完成征收拆除1.3万平方米,首期用地已可交付建设。今年,宁新街道办将按照兴宁市“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重点项目的责任分工,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新行政中心、欧尚购物中心、迎宾大道、宁新安置小区、倒供地、民营三甲医院的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依时提供用地保证。

全力支持。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9:52

无论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开发商建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是民事行为主体,都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民法通则 ...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3/3 15:18


   楼上这位是线人来的,睁大眼睛说屁话....

今不如昔 发表于 2013/3/4 00:15

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顶。

我的兴宁 发表于 2013/3/4 00:43

国家的政策很好,2013年的新征地补偿法出来了,可以参考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律师。团结起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百姓自己的利益。

我的兴宁 发表于 2013/3/4 01:32

国家政策很好,2013年的征地补偿标准法出来了。可以参考一下或者咨询律师,告他们拿国家俸禄,不为国家办事的地方官员。团结起来用法律武器维护百姓自己的利益。

老吴 发表于 2013/3/4 08:10

1:1赔偿却还要老百姓自己掏腰包去装修,新建安置房最低的2500一平方而赔偿给拆迁户才1900一平方,这样的政府谁会支持啊,没有合理的赔偿标准老百姓是绝对不会允许拆迁的,虽然建设新城区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是件好事但也不能以牺牲几代人的幸福生活去换取吧,要我说1:1赔偿是可以的但也要按市场价去赔偿啊,最少也要按新建安置房的店面楼层的平均价吧,而安置房最少也得合理补上装修补偿价,而现在兴宁政府的做法太令人失望啊,那样的补偿标准简直是打发要饭的,路人我都觉得非常不公平,城南被征收的民众们,我支持你们力取合理赔偿与补偿

老吴 发表于 2013/3/4 08:11

1:1赔偿却还要老百姓自己掏腰包去装修,新建安置房最低的2500一平方而赔偿给拆迁户才1900一平方,这样的政府谁会支持啊,没有合理的赔偿标准老百姓是绝对不会允许拆迁的,虽然建设新城区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是件好事但也不能以牺牲几代人的幸福生活去换取吧,要我说1:1赔偿是可以的但也要按市场价去赔偿啊,最少也要按新建安置房的店面楼层的平均价吧,而安置房最少也得合理补上装修补偿价,而现在兴宁政府的做法太令人失望啊,那样的补偿标准简直是打发要饭的,路人我都觉得非常不公平,城南被征收的民众们,我支持你们力取合理赔偿与补偿

老吴 发表于 2013/3/4 08:11

1:1赔偿却还要老百姓自己掏腰包去装修,新建安置房最低的2500一平方而赔偿给拆迁户才1900一平方,这样的政府谁会支持啊,没有合理的赔偿标准老百姓是绝对不会允许拆迁的,虽然建设新城区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是件好事但也不能以牺牲几代人的幸福生活去换取吧,要我说1:1赔偿是可以的但也要按市场价去赔偿啊,最少也要按新建安置房的店面楼层的平均价吧,而安置房最少也得合理补上装修补偿价,而现在兴宁政府的做法太令人失望啊,那样的补偿标准简直是打发要饭的,路人我都觉得非常不公平,城南被征收的民众们,我支持你们力取合理赔偿与补偿

老吴 发表于 2013/3/4 09:08

一句话,政府放权给百姓与开发商直接对谈赔偿,政府只管规划和牵线,让市场本身机制去调节,这样即有利于当地经济的真正发展也有利于一个城市竞争力的提升,政府的财政收入可能暂时不会有多少多出来的进账,但等所有产业和物业都进驻了产生效益之后当地财政自然会步步高升了,所以不得不对现在的兴宁政府的做法感到失望,兴宁要发展却被毁了

兴宁蕭族 发表于 2013/3/4 10:49

要支持兴宁的建设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4 11:39

一只狗在叫,你不知道内情就不要乱叫了,狗,可恶之狗
落魄汎亾 发表于 2013/3/3 13:33


    兴宁有你这条狗真是兴宁的祸害啊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4 11:41

难怪兴宁发展不起来啊就是有你们这些人在阻挡着啊,人家北部人民巴不得去他那发展啊。发展你们那还唧唧歪歪、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4 11:43

人家深圳一幢房子换了2000万又不说
Q博士 发表于 2013/3/3 13:31


    人家深圳是什么地方啊经济特区啊,我们兴宁是什么地方啊。再说你们这么阻挡着怎么也跟梅县比不来啊

Q博士 发表于 2013/3/4 11:49

人家深圳是什么地方啊经济特区啊,我们兴宁是什么地方啊。再说你们这么阻挡着怎么也跟梅县比不 ...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4 11:43


   所以啊,政府的拆迁补偿没有可比性,不拆。1900一个平方,旁边人家的商品房都4000多了这就有可比性。谁是土匪大家一目了然。我觉得不合理就是不拆。

Q博士 发表于 2013/3/4 11:56

所以啊,政府的拆迁补偿没有可比性,不拆。1900一个平方,旁边人家的商品房都4000多了这就有可比性 ...
Q博士 发表于 2013/3/4 11:49


   地皮才500多骗谁啊,昨天打电话给家里,听了个好笑的:为了拆迁多点,我附近人家的在空地上搭起来了简易水泥瓦,大概是70块一平方,政府也是既然你答应了就不拦你了,最后评估结果是80块一方。一开始放风说搭的话赔300多一方,你们自己看着办。等到你签字了,你就是砧板上的肉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签字,等到这届政府玩完,百姓才有明天。让开发商和我们谈,而不是政府。

Q博士 发表于 2013/3/4 12:02

政府把安置房的价格调低了,因为是政府行为不用打税,自然在评估的是把土地房屋的价格成倍的调低了,这就造成了一个假象让利于民,看起来是安置房才2000多一方,商品房是4000多,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农民的赔偿价格却成倍的被政府压榨了实质上。农民只能选安置房,不能选其他的,选货币的话就1900一方给你。那政府不是强买强卖吗,跟土匪没有区别

山乔 发表于 2013/3/4 13:05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政府的,乱弹琴。

落魄汎亾 发表于 2013/3/4 13:19

兴宁有你这条狗真是兴宁的祸害啊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3/3/4 11:39


    狗日的生出你这样的兴宁之狗,兴宁ZF连百姓的最根本的利益都保障不了还征地,真可笑啊

落魄汎亾 发表于 2013/3/4 13:25

一句话,政府放权给百姓与开发商直接对谈赔偿,政府只管规划和牵线,让市场本身机制去调节,这样即有利于当 ...
老吴 发表于 2013/3/4 09:08


    建议不错,只有真正提升了城市的品位,百姓才能安居乐业,也能吸引更多更好的企业来到兴宁,一脉的牺牲百姓的根本利益去换取发展那样是不得人心的,让开发商直接与征地拆迁户谈是最佳途径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3/3/4 14:08

征我家围龙屋!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3/3/4 14:08

征我家围龙屋!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4 15:01

征你个锤子,把你的锤子割了给ZF,土地就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就像你的锥子一样一样的懂不。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4 15:02

征你个锤子,把你的锤子割了给ZF,土地就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就像你的锥子一样一样的懂不。

吹风 发表于 2013/3/4 15:07

亮狗狗狗脑进水,新房要补差价要装修要交管理费停车费要分滩公共场所面积,
住白己的旧房还有往上发展的空问







吹风 发表于 2013/3/4 15:23

老百姓没有存款,吃饭都还担心下餐,毛丕房还要补差价,ZF要拆百姓的住房,你拆多少就要补多,ZF是人们的卜人要为老百姓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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