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哈嘻 发表于 2014/8/31 23:21

校长人很好的!

NICOLA 发表于 2014/8/31 23:22

不可以随便冤枉好人,天理何在?人性何在?挺校长。

红妹妹 发表于 2014/9/1 07:42

乐于助人

红妹妹 发表于 2014/9/1 10:01

.……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10:59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11:07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10:59 顶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人人只见新人笑,不i闻旧人哭

双燕齐飞 发表于 2014/9/1 11:15

可怜校长含冤月服刑

管理员123 发表于 2014/9/1 12:48

渴望有美好兴宁 发表于 2014/8/31 20:34
兴宁法院主审法官明知冤情错案,被告多次申辩,律师多次提醒法院,侦查机关非法证据明显,引诱得来的证据漏 ...

被告对指控的罪名肯定是不认同的,但法院判决却非要说被告无异议,全由法院说了算...这样的审判还有公平可言吗?!跟这样的检察院打官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必输的结局!确实是山高皇帝远,土匪式的蛮横司法审判无法做到公开透明,所以他们才敢如此乱来!

罗岗喜 发表于 2014/9/1 13:07

狗咬狗!俺看戏!!;P

虎落坪洋 发表于 2014/9/1 13:12

管理员123 发表于 2014/9/1 12:48
被告对指控的罪名肯定是不认同的,但法院判决却非要说被告无异议,全由法院说了算...这样的审判还有公平 ...

不巧碰上这大反腐关键期,法院与检察院都需要做出一定的成绩,有意选择此案作为彰显其政绩的代表向上头交差,于是便串通一气、做足证据、从重判刑...太冤啦!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15:19

以法纬权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15:20

以法纬权

蜂蜜柚子 发表于 2014/9/1 15:55

这是在检察院违规撤诉、补充侦查再行起诉后,校长的辩护律师所作的答辩状:


一审庭审现场不予辩护律师进行正常地申辩,审判委员会呈现出来的完全是一边倒向检察院公诉机关的情形,最终下来的一审判决对此辩护意见也是无一采纳,仅采信检察院提供的未进行庭前对质与盘问的所谓“完整证据链”!

双燕齐飞 发表于 2014/9/1 16:04

兴宁学校老师嘟在看

双燕齐飞 发表于 2014/9/1 16:11

议论学习坪洋小学出纳才会有钱途

蜂蜜柚子 发表于 2014/9/1 16:26

经过一审现场“走形式”般的庭审,判处刑罚可谓是重中之重!判决书中仅采信检察院提供的证词,对被告方提出的辩护意见完全不予采纳,且彻底抹除了检察院试图隐瞒的“被翻供”环节及被告的自首情节!于是辩护律师写了如下的上诉状,提请再审(并再次申请证人出庭质证):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16:27

财会工作人员学习杨贵祥为榜样

双燕齐飞 发表于 2014/9/1 16:41

祖国花朵在学校开放,出纳在学校授贪污经念

wa0753 发表于 2014/9/1 17:03

真的冤吗?请把二审判决也粘贴上去,好像是七年吧?

蜂蜜柚子 发表于 2014/9/1 17:09

对一审的判决不服上诉后,经请梅州另一位律师,作了如下的二审辩护词:


然而二审的判决也仅是认可了自首情节,对辩护律师提出的应予以合理剔除的相关数额完全置之不理...于是便造成了如今校长含冤入狱的下场...

蜂蜜柚子 发表于 2014/9/1 17:13

wa0753 发表于 2014/9/1 17:03
真的冤吗?请把二审判决也粘贴上去,好像是七年吧?

二审确实因为认可了自首情节而改判七年,但仍然对检察机关造就的真实性、合法性可疑的所谓“完整证据链”予以全部采信,对辩护律师提出的应合理合法剔除的不真实的指控数额就完全置之不理,如此判决,你能信服吗?!且二审得到改判,更加说明了一审判决的错误性!

红妹妹 发表于 2014/9/1 18:42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16:27
财会工作人员学习杨贵祥为榜样

学习他如何搞钱??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20:49

出纳有样学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2 08:39

做出纳工作人才多向坪洋中心小学原出纳杨贵祥学习,

双燕齐飞 发表于 2014/9/2 08:55

学习他贪污得如此心安理得,

红妹妹 发表于 2014/9/2 09:12

双燕齐飞 发表于 2014/9/2 08:55
学习他贪污得如此心安理得,

他现在应该是忐忑不安了吧

双燕齐飞 发表于 2014/9/2 12:56

如此小人无所谓,总比没钱强

xiaopingguo123 发表于 2014/9/2 13:52

颠三倒四 发表于 2014/9/2 15:26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1 11:07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人人只见新人笑,不i闻旧人哭

心酸!开学了,新的主要领导定是趾高气扬,指手画脚,又有谁还去心疼旧校长呢?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2 15:51

滋养歪理传销贪

渴望有美好兴宁 发表于 2014/9/2 19:42

         山村学校之小、校长责任之大,为了学校的利益敢于站出来举报出纳、严重贪污之证,反被执法人员视为重大罪人、校长如此的责任与担当应该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若官方媒体岁公众关心的问题不作报道甚至还遮遮掩掩、公民更会通过网络进行信息补充,因此一方面政府与媒体应形成合理及时报道。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让真实的冤假错案告白天下、

渴望有美好兴宁 发表于 2014/9/2 19:47

      兴宁检察侦查人员权比天大、兴宁法院审判人员官比地厚,把敢于直言指证、澄清真相事实。校长判成重罪。把铁铮铮的事实贪污出纳杨贵祥包庇成无罪之人、目的明显让出纳如此手段传承天下、打击敢于对抗、伸张正义的校长臣服于他们所谓之法。
   
   

渴望有美好兴宁 发表于 2014/9/2 19:47

      兴宁检察侦查人员权比天大、兴宁法院审判人员官比地厚,把敢于直言指证、澄清真相事实。校长判成重罪。把铁铮铮的事实贪污出纳杨贵祥包庇成无罪之人、目的明显让出纳如此手段传承天下、打击敢于对抗、伸张正义的校长臣服于他们所谓之法。
   
   

xiaopingguo123 发表于 2014/9/2 20:08

……

xiaopingguo123 发表于 2014/9/2 20:08

……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3 11:42

申诉冤案,公众关注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3 11:50

兴宁检察院包庇真正贪污出纳,把举报杨贵祥铁铮铮事实证据隐瞒上级检察院,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3 11:56

这种手段包庇明显官员行为,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3 11:58

能不能得到公众指责

xiaopingguo123 发表于 2014/9/3 12:23

寻木之鸟 发表于 2014/9/3 11:58
能不能得到公众指责

可以的,有个叫“烦事有得倾”,你可以打电话过去爆料的,电话号码是:02086683030,15920901234

赏恶罚善的天平 发表于 2014/9/3 15:17

李红彬已经稳稳地坐正了校长的位子,那个杨贵祥还是悠哉游哉,不用上班直接拿钱,杨清泉在一小是最大的官,指手画脚。为什么那个“小三”的帖子,教育局就有回复,这个帖子怎么不见教育局的人去调查然后说两句?

1111111 发表于 2014/9/3 15:43

出纳不用上课应该不可能吧!校长会放任他不管,,还是那现任校长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啊?

虎落坪洋 发表于 2014/9/3 15:51

1111111 发表于 2014/9/3 15:43
出纳不用上课应该不可能吧!校长会放任他不管,,还是那现任校长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啊?

一切皆有可能。有可能是两人早就达成某种协议:出纳帮忙“搞定”原校长,待其成功上位后再进行利益瓜分。

1111111 发表于 2014/9/3 18:25

他妈的,现在风头上还敢官官相互

双燕齐飞 发表于 2014/9/3 19:25

冤假错案,都是有权贪官弄出来的

h18657952975 发表于 2014/9/3 20:13

poi 发表于 2014/8/14 12:15
被告之妻本身就是一个“贼婆娘”,10年前就和这个被告(小学校长)一起做贼,专业收偷抢来的手机进行“销脏 ...

检察长叫发的吧?怎么样?想否认这事实情况吗??检察长会升你职吧??

h18657952975 发表于 2014/9/3 20:19

poi 发表于 2014/8/14 12:15
被告之妻本身就是一个“贼婆娘”,10年前就和这个被告(小学校长)一起做贼,专业收偷抢来的手机进行“销脏 ...

检 察 长叫你回复的吧?还是你就是检 察 长呢?心虚的你们想否定这些真实事件???咋的,怕失职吧?怕被举报吧!!最好在兴宁低调一点,小心丢了乌纱帽!!!!

赏恶罚善的天平 发表于 2014/9/4 09:06

1111111 发表于 2014/9/3 15:43
出纳不用上课应该不可能吧!校长会放任他不管,,还是那现任校长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啊?

那个鬼祥还是那样不可一世,真不用上课,上午来了,下午不见踪影。那个在例会公然践踏公民言论自由权、30多岁就身兼教办第一副校长、工会主席、一小一把手以及四个党委委员之一的杨清泉,更是在小范围又放出狠话(听说的):现在如果谁还敢搞事或者在A8乱说,我们一定滚死他。

星光34 发表于 2014/9/4 09:20

公检法是干吗的?不管管不调查此案。兴宁还有公理吗?

红妹妹 发表于 2014/9/4 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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